单行道逆向躲超商 警门口等5分钟就开单骑士逆转获免罚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新北市林姓男子去年11月23日傍晚6时许骑机车外出,却在土城区金城路与永丰路违规逆向行驶於单行道,发现警员追了上来还赶紧停车躲到附近的超商,事后收到3900元的罚单,他不满提告请求撤销原处分。新北地院法官认为,当时警员明明可以追进店内开单,却只是在外头等了5分钟就离开,可见举发程序瑕疵,因此裁撤销原处分。

林男逆向行驶单行道吃上红单,事后打官司却出现大逆转。(示意图/记者周宸亘摄,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林男主张,他不明白当天会何会被开罚2张罚单,而且还是在同年12月20日才收到通知,一气之下打1999陈情警察调阅监视器,却发现影片根本模糊到看不清楚车牌画面中也没有警察做出拦检的动作,「这条路才10公尺左右,我骑机车经过从头到尾也才5秒钟时速相当于只有5公里,如果是要闪躲警察不至于骑这么慢吧?况且我是中度身心障碍者走路都有问题了,更何况是跑呢?」

林男认为警员既然没有拦检也没有开启密录器,难道是记下他的车牌号码再回头开单,「再说,我机车转出来之后车牌是背对着警员,他怎么看得到车牌号码?根本是警员有问题,交通指挥失职又滥权。」

▲警员称林男躲进超商规避稽查,反遭法官推翻。(示意图/记者张一中摄,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警方反驳,该路段画有代表单向通行的箭号指示,确实是单行道,林男逆向行驶却在看到警员以指挥棒拦停时躲避到附近超商,显然就是在规避稽查,这部分有采证影片、警员职务报告证据依法举发并无不当。

新北地院法官却觉得警方的问题比较大,就算林男真的躲进超商,警员也可以直接进入店内开单,实际上却是在门口等了5分钟就离开前往他处执行勤务,并未符合《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7条之2的规定;姑且不论骑士究竟是真的要买东西还是规避稽查,警员没有当场开单就是违反程序,因此裁准撤销3900元的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