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好人必须杀人」 男引《无间道》台词不构成恐吓
刘姓男子向老婆情夫何姓男子索赔和解金,并引用电影《无间道》台词「当好人必须要杀人」,何男控告恐吓;高院法官认为不构成恐吓,驳回上诉,判决刘男无罪确定。
判决指出,刘男妻子与同事何男从97年起发生婚外情,奸情曝光后,隔年双方签下和解书,何男依约汇款100万元给刘男作为补偿。不久,刘男又寄电子邮件给何男,内容是「《无间道》你应该看过,刘德华只想当好人,但当好人他必须要杀人,这就是我现在的心情」。
何男签下第二份和解书,同意再付50万元精神赔偿费给刘,并允诺长期捐款给公益团体;但他后来控告刘恐吓。刘男否认有恐吓之意,表示对方和妻子藕断丝连,才会签下第二份和解书,引用电影台词是转述他与妻子的对话。
全案一审时,法官采信刘男说法,认定他当时是描述无奈、矛盾的心情,无意加害恐吓对方,判决刘男无罪;台湾高等法院驳回何男上诉,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