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离婚只要房不要孩子 思觉失调妇惨了!孩子也不想养她

当年离婚只要房不要孩子,50岁思觉失调妇惨了,孩子也不想养她,获准免除扶养义务 。(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50岁妇人小萱(化名)被孩子控诉,当年离婚时约定由父亲单独监护,但是其实在前1年,母亲就将她丢给祖父母扶养,自此不闻不问,也未负担扶养费,更是再也没见过母亲,直到今(2024)年初接获社会局函文,要求出面处理母亲后续照顾事宜,这才知道母亲的状况,愤而诉请免除扶养义务。

法院审理,小萱指称,她罹患思觉失调症,领有第一类中度身障手册,因为发生严重的车祸,2022年4月透过社会局协助安置,目前安置费用每月35000元,虽然有补助17850元,但仍然不够,就用她的车祸理赔金支付。

法官考量,小萱罹患思觉失调症,有中度身障证明,2022年4月车祸导致髋关骨骨折,住院接受手术,导致术后无法自理生活,经社会局安置长期照顾中心,但因为小萱消极复健,右边髋关骨因而萎缩,现在无法行走,仅能靠轮椅行动,并无工作及收入。

法官调阅税务财产所得资料显示,小萱2021至2023年所得分别为0元、1万元、0元,名下仅有数笔难以处分的共有土地,以及1笔价值不高的土地,还有1辆1996年出厂的汽车,这些财产显难以支应生活所需,堪认确实无谋生能力,且名下财产不足维持自己生活,确属应受扶养之人。

小萱的前夫到庭证称,他与小萱育有2名子女,老大2岁时与老二出生几个月后,因为小萱说要去上班,无法照顾孩子,他就将2个孩子送回老家给母亲照顾,直到他们出社会,但小萱也不是天天有工作,赚的钱也不知道用去哪,并未拿回家养小孩。

小萱的前夫表示,后来讨论离婚时,小萱就说只要房子,而让2个孩子归他,扶养费用则并未约定。他认为孩子归他,就是他要养,所以都是他寄钱回去给母亲,让母亲照顾2个孩子,小萱并未负担过任何费用,只有在2个孩子读幼稚园时,曾来探视过一次。

法官考量,小萱身为2个孩子的母亲,在他们成年前,依法负有扶养义务,却自年幼时起,就无正当理由未尽义务,并且情节重大。日前依法宣判,还请求免除对小萱的扶养义务,洵属有据,应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