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东飙车王一审判4年 死者家属欣慰「像止痛药暂时忘记伤痛」
德东飙车王简祥宇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家属得知结果后表示欣慰。(警方提供)
被称为「德东飙车王」的男子简祥宇,去年3月18日驾车在士东路撞死1名妇人、撞伤2名少女,被控过失致死罪,一审判决有期徒刑4年,全案仍可上诉。死者唯一的女儿得知判决后,感谢法官、检察官在简男颠倒黑白时,予以斥责并给予她鼓励,判决简男有期徒刑4年,对于判决结果,朱女表示「就像是止痛药,让我暂时忘记伤痛」。
朱女表示,事故发生后,心情一直处于紧绷的状态,遗憾、难过以及失落交杂其中,简男开庭时,态度嚣张狂妄、颠倒黑白时,法官、检察官帮忙伸张正义,但失去唯一家人的痛不能治愈,得知判决结果后,感觉就像「止痛药」一般能安慰伤痛。
告诉代理人孙瑞莲表示,简男长期有飙恶习,法院未以较重的公共危险罪量处7年以上刑度,深表遗憾。
判决指出,简男驾车行经行人穿越道,未减速慢行,导致谢姓失去宝贵之生命,朱女承受丧失亲人之精神上创伤与无可挽回之遗憾,犯后否认犯行,不仅未向告诉人2人、被害人之亲属道歉、取得告诉人2人及被害人亲属之谅解,不思坦认自身之过错,反而一再指摘死者谢妇、2少女未注意来车,影响交通安全等语,可认其犯后态度不佳,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加重其刑,综合考量后判处有期徒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