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胎学费补贴再婚子女领得到吗? 嘉市教育处长:以户政登记资料为准
嘉义市议员张秀华询问第2胎、第3胎减免学费措施,教育处长林立生答询。(廖素慧摄)
市议员张秀华询问减免学费措施,嘉义市政府教育处长林立生答询。(廖素慧摄)
嘉义市议员张秀华29日询问指出,政府为鼓励生育,对第2胎、第3胎有减免学费的措施,但民众疑惑现代社会离婚、再婚的情形普遍,第2、3胎要如何认定?嘉义市政府教育处长林立生表示,以户政登记资料为认定基准。
张秀华说,当前社会离婚率不低,就有家长反映询问,父母亲离异后,各自再婚嫁,第2、3胎要用什么标准认定?
市府教育处林立生处长表示,第2名以上子女,指依户政资料登记为同一母亲或父亲的幼儿,并依出生年月日排序计算后,序位为第2名(含)以上之幼儿。如为双(多)胞胎者,依胎次序排序计算。
林立生说明指出,收养子女、再婚子女、同一父或母所生,因故未于同一户籍内的幼儿,均可列入排行计算。换句话说,第几胎是以户政登记为准,同一父或母所生或收养,按出生先后顺序来看第几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