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迁户口办社保 父女登记结婚

成都一名女子为帮父亲迁户口,竟与亲生父亲登记结婚并成功领证。图为大陆结婚证。(新华社)

在大陆,大小城市及城乡之间的户籍待遇存在着巨大差异,户籍所在地关系到民众上学、就业、社会福利等方面,但迁户籍并不容易,因此许多大陆民众为求一个理想的户籍而绞尽脑汁。日前成都成华区一位林姓女子为给父亲迁户口,就做出了一个惊人之举─与亲生父亲登记结婚。

大陆的户籍制度森严,虽然老百姓可选择暂住地,但却不能像台湾民众一样自由迁徙。可是大陆的户籍影响人们生活上办事的方便性,还有现实的就学、就业、医疗、社会保险等福利,因此尽管规定严格,许多人还是会想办法钻漏洞,争取到想要的户籍。

成功取得结婚证

《成都商报》报导,30多岁的成都市成华区居民林丽(化名)离婚后独自居住。去年,住在老家的父亲生病,花费了大笔医疗费,而当地的社会保障制度不佳,巨额医疗费只能自行承担。于是林丽决定将父亲的户口迁到成都,以便让父亲享有成都的社保。

然而,林丽的房子不足70平方公尺,未满足老人投靠子女入户的条件,她听说如果是夫妻关系,就可以顺利办下户口。林丽竟决定:「与自己的亲生父亲结婚」。

今年年初,父女俩在成都民政局成功办理了结婚证。本以为父女俩「真结婚」后,就可顺利为父亲办下成都户口;然而,当林丽来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时却傻了眼。因为按照规定,即便是夫妻关系,依然不能为父亲办理成都户口。

无法为父亲办理户口,林丽决定解除与父亲的婚姻关系。不久前,林丽以原告身分将父亲告上成华区法院,请求解除他们父女的婚姻关系。

民政机关马虎行事

成华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与原告系父女关系,属于直系血亲,已构成大陆《婚姻法》第7条规定的禁止结婚的情形,最终判决确认林丽与父亲的婚姻无效。

虽然大陆《婚姻登记条例》明令禁止与直系血亲结婚,并要求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出具本人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3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但事实上,当地民政局并不会进行实质性审核。因此林丽与父亲才有办法取得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