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卫生局不给诊所涨挂号费? 卫福部:违法审查
卫福部3月4日发文医界,公告停止适用行政院卫生署99年6月21日公告的「医疗机构收说挂号费之参考范围」。
卫福部3月4日发文医界,公告停止适用行政院卫生署99年6月21日公告的「医疗机构收说挂号费之参考范围」。
新冠疫情后,由于物价飞涨,全台超近上百家诊所,门诊挂号费收费纷纷调涨。卫福部3月4日更发文给医界,即日起,取消挂号费用调整备查制度,各医疗院所可自行依照市场机制,调整挂号费用。此举形同打破挂号费「天花板」。卫福部医事司强调,挂号费属于行政费用,原本就没有订定「上限」,但不少地方政府却「违法审查」,发文就是希望「回到法治」。
卫福部3月4日发文医界,公告停止适用行政院卫生署99年6月21日公告的「医疗机构收说挂号费之参考范围」。
卫福部医事司司长刘越萍表示,挂号费属于行政费用,中央只会管理医疗费用,而行政费用,地方卫生局不需要审查,医疗机构要调整挂号费用,只需要告知行政机关即可,没有审查的权限。
由于地方政府考量民众就医,挂号费设有收取参考范围,根据2010年公告的内容,门诊参考天花板为150元、急诊为300元。若是医疗院所考量自身状况,收取费用超过上限,必须向当地卫生局申请备查。
「过去这份公告引起误解」,刘越萍表示,因为主管机关是地方卫生局,医疗院所有不懂的就会打电话问,但法规就没有规定一定要这么做,却出现不少卫生局因此违法审查。
刘越萍表示,一直以来不少卫生局会看医疗机构为何调整金额,「那就是审查,那就是违法」,国内没有法律规定,要对行政费用进行审查今天只是运气好没有人告行政诉讼。」
但这次发文后,形同打开了挂号费的「天花板」,取消上限,民众担心医疗院所出现「联合行为」,刘越萍表示,若出现联合涨价行为,那就是公平会要介入调查,是公平会的工作,「卫福部只管理医疗费用,我们只处理最重要的事。」
刘越萍表示,相信医界也不会贸然乱涨,「大家还是有恐怖平衡」。她强调,接下来医疗院所调整挂号费,也必须明显揭露,不要把民众当成肥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