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季度消费投诉热点曝光!广东省消委会揭秘四大“坑”
中介服务良莠不齐、提前订房不可取消、涉老消费花样多……10月25日,广东省消委会发布2024年第三季度消费投诉热点、难点分析及消费提示。
中介服务虚假宣传问题突出
随着中介服务市场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机构涌入市场,使得市场竞争变得异常激烈,问题也不断增多,其中与房屋中介、婚姻中介有关的投诉较为突出。2024年第三季度,广东各级消委会处理中介服务投诉983件,同比增长125.98%,增加548件。
主要问题有:一是虚假宣传或承诺,为吸引客户夸大服务效果、承诺过高的成功率或提供不实的信息;二是专业水平差,部分中介从业人员缺乏专业知识,无法按约定提供有效的咨询和服务;三是收费标准不明晰,存在乱收费、高收费以及未明确告知额外费用的问题。
【案例】消费者陈女士因个人感情受挫,向某情感咨询服务公司咨询,工作人员承诺可让她一个月内与男友复合、两个月内步入婚姻殿堂,消费者遂支付15900元购买套餐,并签订一份协议,但该协议未明确具体服务内容和收费单价。之后,工作人员仅通过电话、微信跟消费者联系,同时让消费者自己看书学习。陈女士对其服务不认可要求退款,但此时情感咨询公司否认对“复合”有相关承诺,并指出提供的电话服务为2000元/小时。因协商无果,消费者向广东省消委会投诉。经调解,商家退还消费者6000元,合同解除。
【消委会提示】消费者在选择中介服务前,应明确自身需求,查阅中介机构的口碑和评价,核实中介机构的资质和合法性。在签订合同时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明确服务内容、标准、违约责任条款等内容,不轻信销售的口头承诺,保留书面证据。同时要保护好个人信息的安全,避免被泄露或滥用。与中介机构理性协商解决纠纷,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可考虑通过投诉或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涉老需提高警惕意识
随着老年人口数量不断增加,“银发消费”市场日益繁荣,老年人在消费中注重健康、品质和服务,然而由于信息不对称、辨识能力较弱等问题,容易被不良商家诱导和欺骗,造成损失。
主要问题有:一是以免费体验、赠送礼品为诱饵,诱导老年消费者进店购买或体验,进一步推销高价低质产品,使其进行大额消费;二是夸大养生保健服务效果,甚至冒充医学专家虚假科普,兜售并无治疗效果的“灵丹妙药”、治疗仪器等;三是通过直播、短视频或购物平台进行虚假广告宣传,诱导老年人点击非正规平台购物链接或进行私下交易,不如实提供产品和服务。
【案例】喻先生的母亲在看直播时,被某公司推送的“0元”参加网络锻炼课程所吸引,于是便进行报名。课程中,客服不断宣称课程不但可以强身健体,还可以“百病不生”“女性子宫肌瘤消失”等,于是喻先生母亲前后四次共缴纳19000元,参加了更高级别的课程。喻先生发现后认为该课程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要求全额退款,但该公司只同意退回最后一次交的7880元,喻先生便向广东省消委会投诉。经调解,最终商家同意全额退款,案件调解成功。
【消委会提示】老年消费者在消费时应保持理性、谨慎的态度,不轻信产品宣传疗效,最好咨询医生或专业人士的意见,根据自身身体状况选择。对于金额较大消费应和子女商量后再进行购买。保护老人消费安全需要各界共同努力,其中企业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针对老年人的消费特点和需求,优化产品和服务;家庭方面则应加强沟通和关爱,积极提醒、引导帮助他们提高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
摄影服务消费乱象不容忽视
当前越来越多消费者选择通过拍照方式记录人生的重要时刻,留下美好回忆,摄影服务的消费需求不断增加,但相关消费问题也随之凸显。2024年第三季度,广东各级消委会处理收到摄影及照片冲洗加工投诉1342件,同比增长173.88%,增加852件。
主要问题有:一是低价引流后推销高额套餐,未明确告知所有收费项目、合同条款,存在价格不透明、霸王条款;二是拍摄效果不佳,后期制作粗糙,与宣传承诺不符,未能达到预期效果;三是商家未按照合同约定内容、时间进行拍摄,影响后续行程安排,服务态度差,拒不承担违约责任。
【案例】深圳消费者吴女士在某平台看到某摄影工作室仅收费200余元,号称“无隐形消费”的低价摄影套餐宣传,便到店购买。结果在销售人员不断推销下,吴女士最后购买了3000元套餐。在签订合同时,销售人员未让消费者仔细阅读合同,便引导消费者直接签字,并且替消费者勾选同意声明,待签字后才说明取消需收取30%违约金。事后,消费者了解到该店负面评价,便与商家协商退费,因未得到妥善处理,于是向深圳市消委会投诉。经调解,商家同意退款,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调解成功。
【消委会提示】购买摄影服务必须与商家签订合同,应认真核对拍摄内容,包括拍摄张数、服装套数、精修底片数量等,注明商家优惠承诺、赠送内容。付款方式要分清“订金”“定金”区别,在消费过程中保持理性,警惕低价引流,切忌被商家诱导冲动消费升级套餐。在拍摄中若发现商家有任意加价、收取额外不合理费用的情况,应及时予以指出,要求商家按照合同内容履行义务。
提前订房不可取消
如今快节奏的生活中,提前预订酒店已成为许多人出行前的重要准备步骤。然而订房“不可取消”条款的出现,因其由酒店单方面制定,消费者只能被动接受,易引起消费者不满与投诉。
主要问题有:一是“不可取消”规则复杂多样且规定严苛,消费者在因行程变动、突发状况等情况需要取消或更改预订时,缺乏充分的协商空间;二是退订规则设置不明确(显),未在预订页面显著提醒取消政策引发消费争议;三是平台与酒店相互推脱责任,消费者退费问题难以得到及时有效解决,造成个人财产损失。
【案例】消费者余女士通过某平台预订一酒店的客房,总费用1857.78元。付款后发现预订有误,便在五分钟内向平台发起退款申请。发起退款申请后,余女士从平台系统中看到其退款申请被以“超过最晚可取消时间”为由拒绝了。于是余女士又联系平台客服进行沟通,平台回复表示该订单有标注“不可取消”,故不同意退款。因退款无果,其便向广东省消委会投诉。经调解,商家同意退款,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调解成功。
【消委会提示】不设条件的“不可取消”限制了消费者的权利,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对消费者极不友好,涉嫌霸王条款。今年第三季度,广东省消委会约谈了多家国内头部旅游预订平台,推动各方进行整改,完善退费保障制度。预订平台均承诺进一步拓展更多优质可取消的酒店资源,逐步推动实行“阶梯取消”等退改政策,强化退订标识提醒。
下一步,广东省消委会将继续加强对平台及相关酒店的监督指导,完善酒店订退房制度。消费者在预订酒店前也要合理安排个人行程,仔细阅读预订页面的房型介绍、退订政策等,确保所选房型符合自身需求,尽量不选择标识“不可取消”的酒店或房型。如遇到行程改变需取消订单,及时联系平台或酒店协商处理。
文|记者 马灿 通讯员 粤消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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