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主注意! 彰化8500笔土地将重测 明年1月寄发通知

彰化县政府地政处将在明年1月展开地籍图重测作业,下周起陆续寄发通知,地政处提醒土地所有权人务必到场指界,以保障自身权益。(彰化县政府提供/孙英哲彰化传真)

彰化县政府地政处将在明年1月展开地籍图重测作业,重测区域有溪州乡圳寮段、二林镇犁头厝段、彰化市莿桐段、线西乡重振段、鹿港镇永安段及员林市益民段、明伦段、三条段,共约8500余笔土地,面积约917公顷。地政处提醒土地所有权人务必到场指界,保障自身权益。

地政处长蔡和昌表示,早期地籍图使用频繁,精度难以符合时代需求,县府透过推动地籍图重测,确实厘整地籍。因地籍图重测是依土地所有权人指界做成成果,会有面积增减问题,提醒土地所有权人一定要到场,本次重测作业通知书将于明年1月陆续寄发。

地政处指出,民众申办土地复丈时,常遇到有界址前后不一样情形,为避免此类情形发生,希望透过地籍图重测,将界址点以坐标数值方式永久纪录。

办理地籍图重测时,希望土地所有权人按指定日期携带通知书、国民身分证、印章或委托书到场,设立界标及指界,告诉地籍调查人员土地界址位置,由调查人员依实际指界情形记录在地籍调查表上,并逐项认定,如正确无误后,再予签名或盖章。

地政处说,土地所有权人如果没到场指界,地政人员将依《土地法》46-2 条规定迳行施测,且土地所有权人无法在公告时提出异议,因此建议,若无法于通知时间到场者,可联络地政人员另约时间到场,或委托他人代理,切勿置之不理。

地籍图重测结果会以书面通知土地所有权人,并公告30天,公告期满无异议者,地政机关即据以办理登记,并将登记结果以书面通知土地所有权人换发土地权状;如有异议,可洽当地地政单位申请异议复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