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鍋」醫院員工爆料被要求提早離職 高市府入院調查

疑似高雄市立大同医院员工在网路爆料,不愿转任高医体系其他院区,竟被要求依劳基法提出离职,高市劳工局主动介入调查。记者徐白樱/翻摄

高雄市立大同医院经营权问题纷扰一段时日,明年元旦起将由高医改为高雄长庚经营。有员工在网路爆料,被要求在今年11月15日提早离职,将丧失年资且领不到12月圣诞奖金。高市劳工局表示,今天入院调查未发现发现指控事项,若有问题可向劳工局反映。

一名自称是电锅医院现任员工的人在「靠北护理师」社群指出,明年1月1日起医院将改为塑胶医院接手,他(她)选择留任,上周却被主管要求依据劳基法在一个月前(11月15日)提出离职,这样不仅会丧失一个半月薪水,也领不到12月圣诞奖金,另离职会丧失年资变成新进人员,无法领塑胶医院要给的每月5千元留任奖金。

「难道选择留下来的人是罪犯吗?」爆料者无奈呐喊,并强调,一群想要稳定工作的员工不该被刁难欺骗,难道因为失去经营权就忘记曾与大家一起共同奋斗的同仁吗?

劳工局表示,今天上午已派员前往大同医院,并邀高医工会代表一同𨤳清相关疑义。大同医院管理及人事部门、工会代表均表示,未接获员工反映所指事项,且尊重员工意愿办理。

据大同医院说明,圣诞奖金系指年度盈余分配性质之奖金,凡上一学年度(112年8月1日至113年7月31日)在职,不分选择转任高医体系其他院区或留任大同医院之现职员工,皆依此约定办理。劳工局说,如大同医院已于劳动契约中约定,或于工作规则中订定,不得片面取消,或以强迫劳工离职方式,拒绝给付所称原已约定之圣诞奖金。

劳工局强调,大同医院员工是与大同医院签署劳动契约,雇主为大同医院,非高医大法人,明年长庚法人接手后,留任员工的雇主不变,所以现职员工如要留任,不用提出离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