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价尖峰时间调整 2.5万大户明年起适用

经济部9日召开今年第三次电价费率审议会,依据输配电业各项费率计算公式,针对输配电业相关成本进行检视,决议112年度输配电业各项费率,并因应夜尖峰课题,自112年起实施「新尖离峰时间电价」。

经济部指出,为促使用户减少夜尖峰用电及汽电共生业者改于夜尖峰发电,审议会决定明年起,实施新尖离峰时间电价,预估可抑低夜尖峰用电至少约50万瓩,相当1部中火机组,有助于供电稳定,整体尖峰时间维持6小时不变,因此全天整体平均电价不受影响。

未来新尖峰调整为16时至22时(以夏月三段式时间电价为例),9时至16时及22时至24时为半尖峰,离峰则调整为0时至9时。

台电解释,过去用电尖峰大多落在夏季的下午,当时需要企业配合调整生产,让用电量分摊到夜间。

不过随太阳下山后,傍晚至晚上的另一波用电尖峰,就需要调度更多电厂与减少用电,因此才会调整明年起的时间电价,希望引导用电大户转移用电时程。

经济部强调,现行时间电价用户23.5万户中,低压用户21万户为自由选用时间电价,仅高压以上2.5万户全面适用时间电价,为主要需要适应新制的用户,将同时搭配放宽选用限制、提供多元方案及需量反应奖励诱因,以协助业者过渡至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