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名爆料公社插足RISU 汪男无罪

男子汪英达去年发文质疑爆料公社与RISU网路社团有关而挨告,台湾高等法院24日判决无罪确定。(本报资料照片)

推动保护移工权益的男子汪英达去年发文质疑「爆料公社」与专门外流私密影像的RISU网路社团有关而挨告。新北地院依加重诽谤罪判处拘役50日,得易科罚金。案经上诉,台湾高等法院24日逆转改判无罪确定。

爆料公社负责人日前才涉入Fans17儿少性影像网站被收押,爆料公社回应是个人行为。

汪英达表示,在响应检举性私密影像非法散布的社团过程,自己十分焦虑,想到有那么多人性私密影像被非法公布,且可能被用作威胁与恐吓被害人,才会积极检举;他过程中也做了查证,才会认为脸书暱称「爆系管理员」与爆料公社存在一定关连,才会质疑爆料公社是否涉及非法散布。

汪男质疑,难道爆料公社其实直接在经营或协助管理RISU这种外流私密影片勾当?痛批可耻至极,还说「爆料公社是否在里面也参了一咖?」等语,事后遭爆料公社提告。

一审指出,汪在浏览「RISU影图片交流」脸书社团首页时,见到该社团有管理员帐号名称为「爆系管理员」,既未点进帐号个人页面确认,也未就「爆系管理员」与爆料公社究竟有无关系做任何查证,显为在未经查证下仅凭臆测所为,依法判刑。

昨到高院声援汪男的民间团体指出,高院改判无罪,已明确指出基于公益动机的检举,符合刑法「能证明为真实者,不罚」规定,保障检举者言论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