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举「Risu脸书社团大量私密片」挨告 汪英达二审逆转无罪确定

▲汪英达因检举「爆料公社」卷入「Risu脸书社团流出私密影像」事件被告,获无罪确定。(图/记者吴铭峰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脸书FACEBOOK去年5月间出现大量以「Risu」开头的社团,流出私密影像。事件爆发后引发重视,当时桃园市群众服务协会移工政策处主任汪英达发文质疑该事件与脸书社团「爆料公社」有关。汪男因此遭爆料公社提告妨害名誉,一审遭判拘役50日。而近来爆料公社爆发蔡姓负责人卷入散布私密影像案件,恰巧与本案有关。而本案24日二审宣判,高院也逆转改判汪男无罪,全案确定。

去年5月间出现的「Risu脸书社团流出大量私密影像」,也引起立委重视,促请卫福布、警政署查明。而当时汪英达先在脸书上贴文「刚刚在脸书查得到的Risu社团上一一检举,发现好些社团的管理者之一都是『爆系管理员』这个粉丝帐号,一查才发现原来就是爆料公社!难道爆料公社这家网路公司其实就直接在经营或协助管理Risu这种外流私密影片的勾当?可耻至极!」

过了两天,汪英达又贴文「还有那个其实是一家公司的爆料公社以及社群『爆系管理员』,你们担任管理者之一的那几个Risu社团(虽然似乎不是人数最多的那几个),又是什么?你们也是搞不清楚状况,只是帮忙提供短网址吗?当大家都白痴吗?爆料公社是否在里面也参了一咖?」一系列贴文引起爆料公社管理者不满,提告妨害名誉,检方也提起公诉。一审新北地院审理后,将汪男判处拘役50日,得易科罚金5万元。案件上诉第二审。

而日前桥头地检署侦办「爆料公社」、 Fans17等网站,涉嫌供人下载浏览成年及未成年性私密影片,违反《儿少性剥削条例》等罪,「爆料公社」包含蔡姓负责人在内,有多人被法院收押,恰巧也与汪男在脸书上发文的内容有关。而汪男的妨害名誉案由高等法院二审审理后,24日宣判,高院逆转改判汪男无罪,全案确定。

听到无罪确定,汪男受访时表示,「感谢法官能够明察秋毫,做出正确的判决,这件事情我就是响应数位女力的呼吁,来注意因为私密影像被外泄的Risu事件。当初我也是有凭有据的,我把我找到的证据放在网路上。可惜爆料公社来告我,一审也判我有罪。可是我们最近看到爆料公社的负责人也涉及了相关案情,表示我们当时的怀疑是非常有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