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校园权势...高中女私密日记曝猥亵黑幕!二审逆转判男师无罪

台北市一名53岁林姓专任老师,认一名高中二年级女学生干女儿不料林男被控在他私人工作室亲吻熊抱猥亵干女儿。(图/ET示意图,本案无关)

记者廖安莘/台北报导

台北市一所家商广告设计系53岁林姓专任老师,认一名高中二年级女学生为干女儿,不料,林男却被控在他私人工作室亲吻、熊抱猥亵干女儿,女学生还在日记写下「难以想像的下午,工作室,梦」、「一次比一次更让人厌恶」等语。新北地院审理后,法官认定林男利用权势少女强制猥亵,判他2年2月徒刑,林男不服再上诉后,高院认为两人互动亲密,超越师生父女关系,加上全案只有少女片面指述,逆转改判林男无罪。

林男于2013年担任时年16岁被害女学生的绘画专任老师,由于欣赏女学生作品风格独特、细腻,又无子女,因此认她为干女儿,并且好好教导她。2014年被害女学生参加美术比赛,表现优异,不料事后却说「画画作品分数都掌握在他的手上,他可以影响我的作品成绩,或是他会去影响其他老师对我的评分」她表示两人亲密互动非自愿,而是林男利用职权对她强制猥亵。

▲▼林男邀被害女学生到他位于新北市土城区的工作室观赏作品,并借口帮女学生按摩,趴在她身上,女学生表示「感觉有硬硬的东西腰椎股沟那里」。(图/ET示意图,本案无关))

被害女学生指控,2014年10月4日下午1时许,林男邀她至位于新北市土城区的工作室观赏作品。林男一开始先在卧房洗肾,结束后他将头靠在被害女学生腿上,并叫女学生躺在他身旁,问她「我可以吻妳吗」,随后吻她,还想要进一步舌吻,但被她拒绝。同月10日林男在工作室借口帮她按摩,却趴在她背上,她表示「感觉有硬硬的东西在腰椎与股沟那里」她不知如何推拒便说:「我怕你会失控」,林男则回答:「我不会伤害妳」;不料,19日林男竟又大胆熊抱她,她表示「我快窒息了」,林男还说:「我就喜欢这种窒息的感觉」。

女学生再控诉,同年11月9日林男又强吻她嘴巴、锁骨,还摸她胸部,甚至还想将手伸进她裤子猥亵,她惊喊:「裤子快掉了」,林男却说:「掉了最好」;12月间在送她回家时,又在车上对她强吻、猥亵,直到她说:「你够了没」林男还回称:「不够。」

女学生表示,她虽无法忍受林男多次猥亵,但因林男事后都有道歉,且表示会改过,她才多次心软,没想到林男的行为越来越夸张,她才跟同学诉苦,并在同学规劝下向学校举发。新北地院审理后,一审开庭时,被害女学生提出遭林男多次猥亵,曾写下「难以想像的下午,工作室,梦」、「再一次,梦魇」、「工作室,压抑?释放?」、「无法挣扎」等手写注记内容,以及记载「还是没一点长进,学不会拒绝别人,他的亲吻抚摸,一次比一次更让人厌恶,脖子、肩膀、腰、胸,虽然没有刻意停留,但动机明显。」等心情的日记。法官采信女学生指控,痛责林男未遵守师道、分际,玷污教育,恶性非轻,还否认罪行,依利用权势对少女猥亵强制猥亵等罪共判他2年2月徒刑,其中8月可易科罚金24万元,另依强制罪判林男拘役60天,可易科罚金6万元。

林男不服再上诉,高院则认为女学生第1次到林男工作室,对于林男要求一起卧床、求吻都未拒绝,显然异于常情,且第1次受害后,为何还多次前往林男的工作室而自陷险地,且仍同卧床铺而再度受害,甚至有1次受害后还神态愉悦地拍照,看不出任何异状

此外,少女虽在记事本写下「难以想像的下午,工作室,梦」等字句,但未具体描绘情节,难以得知真正意义,而日记虽记载「学不会拒绝别人,他的亲吻抚摸,一次比一次更让人厌恶」,但却也留下「竟然想着得到什么,也会失去点什么」,以及「他是边说要好好呵护我,一边伤害我的人」等文字。至于被害女学生3名同学的证词,高院认为都是听少女片面陈述,并非亲身见闻,且少女受害时已非林男学生,也早已参赛获奖,林男无从影响少女成绩评定,双方已无监督关系,再加上少女曾接受性平会调查,她表示自己可能有对林男说过:「女儿是前世的情人,那干女儿不就是前世的小三」等语。

最后,高院审酌后,考量两人互动亲密,超越师生及父女关系,又全案只有少女片面指述,无其他林男犯罪的具体证据,在「罪证有疑,利归被告」原则下,逆转改判林男无罪;检方还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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