跌倒半身不遂生活难过 孩不满被呛非亲生!不养暴力父结果曝
跌倒半身不遂入助理之家,孩子不满被呛非亲生,诉请不养暴力父获准。(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男子阿国(化名)2012年因跌倒导致半身不遂后,入住护理之家,他因为没有无工作能力,也无财产收入可维持生活,因此依据所在县市为基准,平均每人月消费支出29495元,向法院声请孩子负起扶养义务,直到他的死亡之日为止。
法院审理,阿国的孩子指控,父亲在母亲怀孕后,竟还对母亲拳打脚踢,在他出生后,还说他不是亲生子女,未曾扶养照顾过,母亲因不堪持续家暴而离婚,他的监护权是由母亲单独任之。此后父亲不闻不问,他由母亲扶养长大,而且,他收入微薄,要付房租及扶养母亲,已无余力可支付,请求免除对父亲的扶养义务。
法官考量,阿国现年59岁,因跌倒致半身不遂,虽未举证以证实其说,但参照阿国所在县市政府函复,阿国每月领有身心障碍者日间照顾及住宿式照顾费用补助22100元,堪认阿国之主张属实。
法官调阅阿国税务财产所得资料显示,阿国在2022年无所得,名下土地价值16万多元,虽未达劳动基准法所定的强制退休年龄,但因行动不便,依现在社会就业需求,已难觅得合宜的工作,其名下土地属持份,也难以变现,显见已无法以自己之收入、财产维持自己生活,确属不能维持生活,而无谋生能力之人,而有受扶养之必要。
孩子的母亲到庭证称,阿国自孩子出生后,就未曾扶养或照顾过,阿国当时说孩子不是他的,他不要小孩,而且阿国对他家暴,她才会因此离婚,孩子则由由她监护。
原本婚后她与阿国结一起卖水果,但是阿国都把钱放自己口袋,没有给她生活费用,她是跟娘家妈妈拿钱,在孩子出生后有买房子,头期款是也是她出的,房贷一开始阿国有付,但因为他钱都花在喝酒,最后他付不出房贷,后来贷款缴不起就卖掉了。
法官审酌,阿国在孩子亟须父亲扶养与照顾之际,竟未尽照顾、扶养之责任,且有对孩子及其母亲家暴,对幼年生活造成巨大影响,留下难以抹灭之阴影与创伤,且双方多年来未曾谋面,父子亲情荡然无存。日前依法宣判,驳回阿国的声请,并免除阿国孩子的扶养义务。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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