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怡铭是否该受司法调查?卫福部次长回应了
行政院发言人丁怡铭因指控台北市冠军牛肉面店家使用莱牛引发争议下台。(资料照,姚志平摄)
行政院发言人丁怡铭因指控台北市冠军牛肉面店家使用莱牛引发争议下台,立法委员蒋万安今在卫环委员会质询时,搬出食安法要求卫福部次长薛瑞元对丁怡铭事件表态,薛瑞元表示,本案是否有该当,应是属于刑法范畴,必须要由司法机关介入调查。
蒋万安指出,依据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46之1条,散播有关食品安全之谣言或不实讯息,足生损害于公众或他人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币100万元以下罚金,并要求卫福部就丁怡铭事件表态。
薛瑞元对此坦言,这必须看是否有该当,且属于刑法范畴,因此要由司法机关介入调查,蒋万安则指出,丁案很有可能该当,因为满足故意、散播谣言与不实讯息等条件,除非有合理怀疑并提出证据,但最后事实证明丁怡铭所指控并无所本。
蒋万安指出,很高兴能看到薛次长认为应由司法单位介入调查,同时也提醒执政党,接下来若再刻意操作过头,都极有可能会被食安法的第46条之1所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