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电将报废福岛第二核电站 料需逾40年
日本福岛县知事内堀雅雄30日会见东京电力公司社长小早川智明,表明同意东电报废位于楢叶町及富冈町的福岛第二核电站所有反应堆一事。东电31日召开董事会,正式同意报废事宜,但料过程需时逾40年。
内堀雅雄30日在县政府大楼会见小早川智明,同意报废福岛第二核电站全部4个反应堆及在厂区内新设乏燃料贮藏设施,包括福岛第一核电站全部6个反应堆在内,县内所有反应堆均确定报废。内堀表示,大前提是把核燃料运到县外,目前临时保管只是迫不得已,并希望东电努力缩短工期。
东电31日正式决定报废,并于同日中午时分向知事汇报。预计报废需时逾40年,耗资约2800亿日圆。为让报废工作更顺利,将在厂区内兴建供乏燃料临时贮藏的设施。福岛第二核电站于1982年至1987年间逐步开始运作,至2011年三一一大地震全数停止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