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女大生遭二次輾壓才死? 檢方查
巨业交通施姓驾驶跪在林姓女大生灵堂前,林母质问她的女儿第一时间被压断手,为何施男还二次辗压?施男说「这是我的错」。记者陈宏睿/摄影
台中市施姓公车驾驶廿二日晚撞死林姓女大学生,昨传家属质疑,林女第一时间遭辗断手臂,并未死亡,驾驶下车查看后,又上车踩下油门二次压过才丧命。巨业交通表示,尊重家属说法,无法评论。检方表示侦办厘清中。
事发后,巨业交通曾表示施姓驾驶无肇事纪录,昨被揭发十三年前曾开公车超速撞死人,当时认罪协商,赔偿廿五万元,法院依过失致死罪判八月,缓刑二年。巨业交通表示,昨查证驾驶坦承有此事,因为二年前公司换负责人,未掌握十三年前资料,并非刻意隐瞒。
施姓驾驶廿四日到死者灵堂下跪道歉。据转述,林母质问施,受伤的王姓学姐说第一时间林女还活着,被公车压断手臂,大叫「好痛、救命」,王还朝施喊「撞到我同学了」,施下车查看,却没有任何急救措施,而是回车上拨电话,随后又踩油门前进,林女惨死轮下。
林母说,一直以为女儿被撞到、卷进车底死亡,得知女儿被撞时还活着,当场质问施「是你(施)又开动车子,才硬生生再被压过去」;施回应,开动车子是因怕压到林女,上车打电话是通知一一○,但没接通。
林母说,女儿最守法,过马路都会走人行道,质疑外传大车压到人,撞死人会少赔钱?施回说「客车与货车不同,开客车我不会啦」;林母又说「为何当下没去看我女儿?」施说「这是我的错」。
台中地院判决指出,施姓驾驶二○一一年二月九日上午,开公车经过清水区,速限五十公里,施车速六、七十公里,当时在公车右前方的陈姓女子骑机车载女儿,从外车道左切要左转,施闪避不及撞上,陈女伤重不治,陈的女儿骨盆骨折、肝脏破裂重伤。
交通部表示,将与劳动部协商提高稽查大客车家数。客运业未停让行人业者,将扣减营运亏损补助款,最高折减一百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