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元经营权之争烧到中信银! 金管会提醒:需依照5P原则
▲金管会提醒中信银,须按照5P原则审核。(示意图/记者李毓康摄)
记者陈依旻/台北报导
6家寿险公司遭卷入东元之争后,发函要达胜伍召开股东临时会,准备要求达胜伍「不要收购菱光」,金管会今(6)日表示,寿险业已依照公司法要求达胜伍召开股东临时会,达胜伍就要按照规定,若最后选择退出,必须重新修正公开收购内容;此外,银行局也提醒中信银行在办理这项业务的过程中,要按照5P原则办理。
钰叡收购菱光股权,但大股东达胜伍背后有6家寿险公司,包含全球人寿、中国人寿、宏泰人寿、远雄人寿、国泰人寿、台湾人寿等引金管会关注,这6家寿险公司已发函要求达胜伍创投于今年7月17日举行股东临时会,到时候将禁止达胜伍创投的资金被用于公开收购菱光科技;另有业者强调,创投业者背后的资金若有来自保险业资金,应考量保险业资金的公共性,否则就会出现争议性。
金管会保险局副局长张玉辉表示,金管会上周已说明,根据「保险业资金办理专案运用公共及社会福利事业投资管理办法」第7条,保险业不能利用资金介入其他公司的经营权,所以,此案保险业要依规办理,而且要把规范纳入资金运用的内控里面,目前保险业已表达股东立场,发函要求达胜伍创投于今年7月17日举行股东临时会,以及就投资项目进行说明。
张玉辉指出,保险业是达胜伍投资人之一,若依照公司法要求达胜伍要召开股东临时会,就得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至于达胜伍立场为何不便说明。
金管会银行局副局长黄光熙指出,此案依公开收购管理办法,若采现金为收购对价的话,会有金融机构来出履约保证函,履约保证函算是银行授信业务的范围,中信银在办理这项业务,需按授信5P原则,考量借款户(people)、资金用途(purpose)、还款来源(payment)、债权保障(protection)及授信展望(perspective)来评估审核。
黄光熙呼吁银行在办理授信案包含贷放前、授信当中的征信,以及最后售后贷后管理都必须按照授信原则来办理,要去注意事件发展做好贷后管理;金管会证期局副局长郭佳君也提醒,如果达胜伍真的要退出公开收购,就要修正公开收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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