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师徒决裂! F.I.R前主唱Faye控恩师吞败 提再议结果曝光

台湾高检署

F.I.R.飞儿乐团前主唱Faye(詹雯婷)指控乐团团长兼恩师陈建宁在老东家华研国际的履约保证书等文件上伪签其姓名,控告陈建宁及华研董事长吕燕清、总经理何燕玲伪造文书;陈建宁则反控Faye诬告;北检上月不起诉陈建宁等人,另依诬告罪起诉Faye,Faye日前声请再议,经台湾高检署审查后,认为Faye再议无理由,驳回再议,因此陈建宁等人不起诉确定。

但屋漏偏逢连夜雨,Faye经纪公司19日突然发出声明,表示她因为不慎摔伤,紧急送往医院治疗,所有工作暂时中止。

虽然Faye提告恩师不起诉确定,但她依法可向台北地院声请交付审判,寻求救济。依照新修正的交付审判制度,若是法官准许Faye声请交付审判,即视同「准许提起自诉」。

Faye是飞儿乐团的首任主唱,2004年间以歌曲「Lydia」走红于华语歌坛,2018年2月Faye宣布单飞,以本名加盟亚神音乐;事后传出Faye与陈建宁及前东家华研国际闹翻,乐团则找来新主唱Lydia(韩睿)再出发。

Faye指控华研有1份履约保证书签有她名字的合约,并非她亲自签名,她也没印象有授权他人代签,质疑该保证书是陈建宁及华研董事长等高层涉嫌伪造。陈建宁挨告后则反控Faye涉嫌诬告及妨害名誉。

检方首度调查时,Faye指出仅授权陈建宁在相关文件上,签她的身分证字号,但从没在与华研的履约保证书上亲自签名。不过,检方将保证书等文件上的签名笔迹送请刑事局鉴定,结果认定与Faye的亲笔签名相符,认定陈建宁等人不构成伪造文书。Faye被控诬告及妨害名誉等部分,检方认定她没有诬告及妨害名誉等犯意,将她不起诉。

但案经高检署再议后,发回北检续查,检方认定Faye明知保证书上是她签名,仍控告恩师陈建宁等人,6月13日依诬告罪起诉Faye,陈建宁等人仍获不起诉处分。

对此,Faye发表5大声明,在侦查过程中,有提出客观事证证明保证书上「詹雯婷」3字签名是遭伪造,绝无诬告他人,就案件结果被认定詹雯婷所告诉伪造文书不起诉,认为与事实有出入,决定寻求司法救济程序。她强调收到不起诉处分书后,将会依法提起再议,至于遭起诉部分,也会积极提出事证捍卫自身权益。

台湾高检署审查Faye的再议案后,支持北检见解,认为Faye再议无理由,依法驳回,因此陈建宁等人获不起诉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