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R.前主唱Faye告陳建寧偽造文書 反被以誣告罪起訴

F.I.R飞儿乐团前主唱詹雯婷(中)、键盘手陈建宁(右)及吉他手黄汉青(左)。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F.I.R.飞儿乐团前主唱Faye詹雯婷曾控告乐团键盘手陈建宁、华研董事长吕建清及总经理何燕玲3人涉嫌伪造文书,陈建宁则反告詹雯婷诬告及妨害名誉等罪,刑事局鉴定签名确实由詹雯婷亲签,前年台北地检署均不起诉处分。案件经高检署发回续查,北检依笔迹等证据,认定文件由詹雯婷亲签,依涉嫌诬告起诉詹雯婷。

Faye是飞儿乐团首任主唱,2004年以歌曲「Lydia」走红于华语歌坛,2018年2月Faye宣布单飞。她退出乐团后,开始与经纪公司互告。

詹雯婷否认她曾与华研签署履约保证书,文件遭人伪造签名,于是控告陈建宁、吕建清及何燕玲等人,涉犯伪造文书罪;陈建宁则反控詹雯婷诬告及妨害名誉罪。

检方为了厘清事件始末,曾传唤詹雯婷、陈建宁和吉他手黄汉青等人出庭作证,将文件送到刑事局鉴定笔迹。经查发现,詹雯婷确实同意在保证书上签名,不过签署履约保证书与签约又有差异,双方容易对授权演艺范围产生误会。

北检前年予以不起诉处分后,詹雯婷曾在脸书上贴文表示「既然想提告,就是没有误会、没有忘记,没签就是没签」。陈建宁则曾向经纪人回应「Faye总是忘东忘西,他不怪Faye」。案件经高检署再议,发回北检续查。检方认定詹雯婷明知保证书上是她签名,仍控告陈建宁等人。北检依涉犯诬告罪起诉詹雯婷、陈建宁等人获不起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