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康建生技槍殺4人...李鴻淵一審判死 二審今再判死

南投县男子李鸿渊去年7月持枪闯进康建生技公司,将负责人赖敏男打成重伤,赖胞弟、女儿、2名员工遭枪杀身亡,李一审遭判处死刑,全案上诉二审,历经半年,台中高分院今审结,仍认李以「行刑式手法」杀人、手段凶残,已达联合国两公约「情节最重大之罪」,因此判处死刑、褫夺公权终身、并科罚金35万元。

李鸿渊枪击康建生技公司四死案,今天由台中高分院审判长张国忠、受命法官李雅俐、陪席法官高文宗组成的合议庭宣判,其中一部分犯行的认定法条、事实,与一审有别,予以撤销改判,但仍认定李鸿渊行凶前有预先计划,以行刑式枪杀4人,蓄意杀人,手段凶残,已达到联合国两公约「情节最重大之罪」,有永世与社会隔绝,达到必需剥夺其生命权之必要,因此仍判处死刑、褫夺公权终身、并科罚金35万元,仍可上诉最高法院。

此案在台中高分院审理期间,李鸿渊对涉犯杀人、妨害自由等罪的事证都不争执,坦认犯罪,不过李律师针对一审量处3个死刑部分,提出争执,引述最高法院对郑捷杀人案的刑事判决,认为一审没有审酌李有无改过迁善可能,即量处死刑,有重大法律适用错误,请求撤销改判。

李鸿渊的律师也在审理时,将李在犯案前写给妻子的信,提供给合议庭,作为新证据,另外也声请传唤李的妻子作证,认为该封信中书写了李与配偶之间的关系,涉及未来量刑时的参考,此证据在一审时没有提出,在二审以新证据提出。

不过赖敏男的委任律师则说,赖敏男一家因此案家破人亡,赖迄今仍在安养院,状况不佳,希望法院能速审速结,不要延宕审理,造成被害人「二度伤害」。

检警调查,南投县男子李鸿渊曾任职康建生技公司,因李认遭前雇主、同事等人欺负,事隔8年后,在去年7月14日持3把枪闯入该公司,涉嫌枪杀负责人赖敏男胞弟、女儿、刘姓课长、张姓女行政主任等4人,赖敏男被开两枪重伤,迄今仍未康复。

一审在今年5月间审结,判李1个无期徒刑、3个死刑,枪击赖敏男重伤部分,判刑13年、持有改造手枪分判6年、8年徒刑,合并应执行死刑、褫夺公权终身。

南投县男子李鸿渊闯入康建生技公司,枪杀5人,造成4死1重伤,一审被判处死刑,二审今宣判,仍判李鸿渊死刑。图/本报资料照片

李鸿渊枪击杀人案上诉台中高分院,此案历经半年审理,李的女儿(左一)也曾到场听庭。图/本报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