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大声说-黑狗兄,我怕怕!
后来看电视新闻,恒春有辆载着陆客的游览车,疑似为了闪避野狗失控翻覆,酿成死亡车祸,并有十多人受伤。想到先前自己的经验,真是余悸犹存。在网路上搜寻一下,野狗闯国道,害车连环撞;野狗追咬,骑士摔车遭后车撞上;游览车闪野狗翻车,20名大学生受伤;闪避野狗,女车主撞上分隔岛…,甚至还有野狗闯入北捷文湖线的轨道,可以说案例比比皆是。
此处无意讨论其他动物的生存权,也不想惹上动保团体,只是要问问如果因为猫或狗而导致车祸,受了伤、蒙受损失,该找谁算帐?若造成无辜第三者丢掉宝贵的性命,谁要负责任?
当然,有人饲养的猫狗闯祸,由于主人未尽到管理之责,是主人的过失,必须负赔偿责任。如果是无主的野狗,可以请求国赔吗?答案是不行,因为不是公务员的过失造成的,所以只能自认倒楣。
流浪狗问题引起许多关注与对立,环保机关的捕狗作业以及收容中心也耗费许多人力物力,但其实多数流浪狗都是民众弃养的,源头管理才是解决之道,饲养宠物应该有一套清楚的游戏规则,也希望晶片追踪能早日落实,宠物得以获得人道的对待,更不要再有野狗肇祸的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