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女下属「强搂贴胸」男主管涉「性骚扰」瞎扯:是好朋友
对女下属「强搂贴胸」,男主管涉「性骚扰」,瞎扯:是好朋友。(示意图/Shutterstock)
台中一名杨姓男主管趁着与女下属美美(化名)外出工作时,强行搂住美美的肩膀往贴近自己,并碰触到她的胸部,吓到对方闪躲怒喊「你干嘛!」,事后报警提告;杨男到案后辩称「2人不只是同事,而是好朋友」、「是友好的展现方式」,但法官不采信其说词,依《性骚扰防治法》,判处杨男拘役35日,得易科罚金。
据判决书指出,杨男为美美(化名)之上司,去年6月26日下午,2人在讨论工作事项时,杨男突然徒手搂抱美美肩膀贴近自己,使美美的胸部碰触到其身体,吓到美美惊吓向后退,并大喊「你干嘛!」。
杨男到案后否认性骚扰,辩称他自认2人之间不只是上司跟员工的关系,不只是同事,而是朋友,他会这样做是希望多照顾美美,是友好的展现方式。而其辩护人则称,杨主观上只是开玩笑,且有事情要跟美美说,才会碰触她的肩膀并拉近自己,不符合性骚扰罪之主、客观要件。
法庭审理时,美美证称,当时与杨男在讨论工作上的事情,不是私事,杨一边讲一边伸左手勾住她肩膀,把她强搂过去且力道很大,她在来不及反应、闪躲的情况下,一瞬间已经被压到杨胸前,自己的胸部也碰到杨胸口到上腹间的位置,等于她上半身都直接碰触杨的身体,过程大约3秒,当下很错愕也很惊吓,下意识就直接微蹲往后闪退。
法官勘验现场监视器影像,发现杨男所为与美美证述相符,足认杨男实际上不是单纯拍或搭靠美美肩膀,而是搂抱对方肩膀,同时以此方式触摸美美胸部。
法官参照,杨男曾自述,「我不会对我女朋友以外的异性做如同本案的肢体接触,因为会造成他人不舒服,也不知道对方能否接受或忍耐」等语,又美美称,杨男行为有点超过男女分际的行为,「如果别人对我,只要我不舒服也会立即反应」等语,可知杨男行为在男女互动中被视为亲密且带有性含意之调戏举动,因此认杨男所为自属「性骚扰」。
法官审酌杨男身为上司,欠缺尊重他人性自主权之观念,造成美美受有心理创伤,而其于侦查中供称自认朋友间可以有如此动作,再于法庭审理时供称是展现友好,始终否认犯行,虽其曾数度表达对美美之歉意,然整体以观,难认杨男确有认知其行为对美美造成之负面影响而有悔意,且迄今未获对方谅解,诚值非难;法官依犯性骚扰防治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性骚扰罪,判处杨男拘役35日,得易科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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