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劣!超商遇友人10岁女购物 他竟强拉进暗巷袭胸

高雄陈姓男子将年仅10岁的女童拉进暗巷袭胸,高雄地院依强制猥亵罪,判陈男3年10月徒刑。(本报资料照片)

高雄陈姓男子到超商购物时,遇到友人年仅10岁的女儿,陈男竟起淫念,假借与女童谈话为由,趁势将她拉到超商外的暗巷,并伸狼爪对她袭胸,女童大声求救引起路人注意,陈男才停手逃离现场,高雄地院依强制猥亵罪,判陈男3年10月徒刑。

判决指出,陈男2019年6月9日晚间6时许行经高雄凤山区某便利商店,发现友人年仅10岁的女儿正好也在店内购物,陈男便上前与女童打招呼、攀谈,陈男结帐后,对女童说有关于爸爸的事情要和她说明,就把女童连拐带骗带出便利商店外。

由于女童确实认识陈男,所以不疑有他,跟着陈男走出店外,未料,陈男竟强拉女童进入超商旁的暗巷,并伸手朝摸了女童的胸部一把,陈男的行为让女童惊吓大叫,幸亏刚好有一名男子行经该处,听到女童尖叫声探头查看,才让陈男停手,并逃离现场。

女童获救后,跑回家向父母说明自己遭陈男猥亵的情事,女童的父母立刻带着女儿到警察局报案,而警方调阅附近监视器画面,确认陈男有强拉女童到暗巷里的事实,另外,还查出陈男在猥亵女童前3天,曾在附近撬开他人机车置物箱偷窃财物。

高雄地院审理时,陈男否认袭胸,辩称只是在跟女童玩耍,也否认偷取机车置物箱内的财物,但法官根据监视器画面,不采信陈男说词,陈男遭依对未满14岁女子犯强制猥亵罪判3年10月徒刑,而窃盗罪部分则判3月徒刑,得易科罚金,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