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告诉家人…女童10岁生日礼物竟是恶姨丈抓着胸部!写日记向老师求助

女童10岁生日当天遭大姨丈伸狼爪揉胸。(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陈雕文/新北报导

新北市一名女童前年底借宿阿姨家时,大姨丈四次伸出狼抓,搓揉她的臀部胸部,有一次还刚好是她的生日!狼姨丈得逞后还要求,「不能告诉家人」她只能隐忍,直到隔年学校开学,她决定写日记老师求助,揭发真相!

判决指出,2017年底,女童家在整修,因此暂住在大阿姨家中,没想到大姨丈居然趁着女童母亲跟两名阿姨外出之际,溜进她的房间,狼爪从衣领伸入,搓揉胸部满足私欲。女童生日当天在家小睡,大姨丈趁着其他大人出门,故技重施,再度得逞。

一个刚满10岁的小孩时不时要被猥亵,她生气、害怕却又无可奈何。去年1月,她因怕黑希望有人陪,只好询问大姨丈能否和她一起睡?结果大姨丈躺床后把咸猪手伸进女童裙内,同时抚摸她的臀部、胸部,还要求不能告诉家人!4天后,女童躺在床上,大姨丈再度对她摸胸猥亵,这次她鼓起勇气,大声喝斥并推开那双脏手,大姨丈才离开她的房间。

但女童心理阴影挥之不去,又不敢向家人说明,忍到2018年4月,她决定写日记告诉老师,揭发大姨丈对她的过份举动,老师连忙通报社工报警,由于女童的家人平时跟大姨丈互动良好,因此起初得知猥亵案件时反而质疑女童说谎。

开庭时,大姨丈仅承认有摸过女童1次,但没有4次,而且情节没有像女童所说的那么夸张,还反咬女童是因为不高兴被他念「一直吃零食,不吃正餐」才故意诬陷他。

法官认为,女童指述前后一致,期间也反应「想跟妈妈回家」,并对大姨丈表现出反感,因此认定大姨丈猥亵犯行,但考量名色姨丈已赔偿被害人并达成和解,女童也表示不愿追究,且无明显创伤后压力症候群。新北地院于本月16日依乘机、强制猥亵罪判他2年徒刑,缓刑5年,另须接受保护管束并提供120小时义务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