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回应当前热点问题:经济运行逐步复苏并趋于好转

人民网北京11月17日电(许维娜)10月我国宏观经济相关指标表现如何?如何保障供暖季天然气供需平衡?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为“十四五”重大基础设施工程提供哪些政策支持?另外,在应对债务风险以及违约处置方面有哪些新举措?

17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11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孟玮介绍了宏观经济有关运行情况,并围绕相关热点问题进行了回应。

10月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发电量同比增长4.6%

孟玮在会上表示,从发电量看,10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发电量同比增长4.6%。其中,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同比分别增长25.4%、14.7%、8.1%,火电、核电发电同比分别下降1.5%、0.3%。1―10月,发电量同比增长1.4%,增速持续回升。

用电量看,10月份,全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6.6%,其中,一产、二产、三产和居民生活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10.9%、7.7%、3.9%和4%。分地区看,全国29个省(区、市)用电正增长。1―10月,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1.8%。

货运量看,10月份,全社会货运量同比增长7.2%,增速较上月加快1.6个百分点,连续6个月正增长。

今年10月,发改委共审批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4个,总投资106亿元,主要集中在交通、能源等领域。

孟玮在会上透露,受生猪产能持续回升、猪肉供给明显好转影响,10月份猪肉价格出现了自2019年3月份以来的首次同比下降。

居民消费价格看,10月份,CPI同比上涨0.5%,涨幅较上月收窄1.2个百分点;CPI环比下跌0.3%,其中食品价格是主要影响因素。受生猪产能持续回升、猪肉供给明显好转影响,10月份猪肉价格出现了自2019年3月份以来的首次同比下降。随着前期强降雨汛情等极端天气影响消失,鲜菜价格出现了近5个月以来的首次环比下降。汽油、柴油价格环比也分别下降2.3%和2.6%。10月份核心CPI同比上涨0.5%,与上月持平;环比上涨0.1%,为连续三个月环比上升,一定程度上表明居民消费需求正在稳步恢复。

从生产者价格看,10月份,PPI同比下降2.1%,环比持平。其中,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出厂价格环比分别上涨2.1%和1.1%,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出厂价格分别下降4.9%和1.6%,其他行业出厂价格涨跌幅较小。

今年供暖季天然气资源比较充足 供应有保障

孟玮表示,今年供暖季天然气资源是比较充足的,供应是有保障的。

孟玮透露,今年供暖季初期,不少北方地区提前启动供暖,带动天然气消费出现较快增长。11月1日至11日,全国天然气日均供应8.6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4.6%;发电供暖用煤需求也比较旺盛。对此,发改委积极协调主要保供企业灵活采取增产增供措施,加强资源统筹平衡,入冬以来保供形势总体平稳有序,用气用煤需求得到较好保障。

为做好今年采暖季能源保供工作,从11月1日起,发改委会同各地区、有关部门和主要保供企业,启动了冬季保供日调度机制,针对今冬以来供需形势变化,进一步加强协调、突出重点,扎实做好保供工作。

一方面,进一步保障北方地区取暖用气的需要。通过协调国内气田安全高负荷生产,有序采购进口资源,优化储气动用安排,组织“南气北上”,多措并举增加北方地区冬季资源供应。特别是今年供暖季期间,可动用的储气量比去年增加约50亿立方米,在高峰期可以更好地发挥调峰保供作用。总的看,今年供暖季天然气资源是比较充足的,供应是有保障的。

另一方面,重点做好东北地区取暖用煤的供应保障。在供暖季开始前,组织有关方面采取措施,提前落实供暖煤源。自10月20日开始供暖以来运行平稳,重点电厂存煤保持在20天以上水平。下一步,将继续推动国内煤炭企业增产增供,指导督促东北三省多渠道加大煤炭采购力度,加强铁路和港口运力保障,调节电力外送,将电厂存煤保持在合理水平,确保东北地区取暖用煤需要。

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始终坚持把安全作为保供的前提。近期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各地和主要保供企业,开展冬季保供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及时消除潜在的风险隐患。针对可能出现的持续大范围极寒天气等不确定性因素影响,细化完善应急保供预案,必要时将有序采取需求侧管理措施,切实兜住保障居民生活和取暖用煤用气底线,保障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对列入“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开辟“绿色通道

孟玮介绍说,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充分利用重大建设项目库等相关管理信息系统,对已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和正在开展前期工作的重大项目开展定期调度,对列入“十四五”规划的重大项目开辟“绿色通道”。

孟玮表示,按照“十四五”规划建议,“十四五”时期将实施川藏铁路、西部陆海新通道等一批重大工程,对补齐基础设施短板,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充分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等资金,创新投融资模式,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为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对于符合有关规定的铁路项目,将统筹研究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予以支持。继续给予中西部地区支线和西部干线机场的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优先安排重大项目建设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还将充分利用重大建设项目库等相关管理信息系统,对已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和正在开展前期工作的重大项目开展定期调度。支持有关部门、地方和企业加强沟通协作,加快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沿江高铁等重大项目建设,对列入“十四五”规划的重大项目开辟“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效率,为重大项目开工建设创造有利条件。

从三方面加大力度应对债务风险以及违约处置

孟玮介绍说,今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企业债券发行实施注册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企业债券发行由核准制改为注册制,并指导受理和审核机构发布了《企业债券受理工作规则(试行)》和《企业债券审核工作规则(试行)》两个操作性规定。截至11月10日,今年已完成核准或注册企业债券8288.45亿元,完成发行4767.79亿元,均比去年同期实现正增长。目前,企业债券各项改革工作平稳推进,制度体系建设更加完善,申报审核效率持续提高,市场活力进一步激发。

“关于债务风险问题。目前,受国内外多种因素影响,债券市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面临一些新挑战。国家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企业债券风险防范工作,始终将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放在重要位置,牢牢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孟玮强调,总体看,企业债券的风险防范情况较好,今年未发生违约情况,累计违约率处于公司信用类债券的最低水平,违约处置率处于公司信用类债券的最高水平。下一步,在应对债务风险以及违约处置方面,将重点在三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一是加强监管。充分发挥地方的属地管理优势,通过项目筛查、风险排查、监督检查等方式,做好区域内企业债券监管工作,防范化解企业债券领域风险。

二是强化协同。加强公司信用类债券管理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构建高效的工作协同机制,加强信息披露、加强统一执法,完善制度建设,推动债券市场披露规则统一,共同防范化解债券市场潜在风险。

三是抓早抓小。建立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的风险防控工作体系,提前了解风险、尽早处置风险。针对个别苗头性风险隐患,密切关注相关债券的付息兑付工作,督促制定化解方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