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涉猥亵遭起诉!痛批起诉书「捕风捉影」 控女方挟怨报复
司法院
北部地区某法院蔡姓审判长,被控对女法官、女书记官强制猥亵被检察官起诉。蔡男发出声明否认不法,强调2案早已多次澄清并无此事,批评检察官预设立场起诉,起诉书内容「捕风捉影」,并指他因该名女法官有职务上不当言行或私德问题,基于善意劝导,反遭对方挟怨报复不实指控。他对天发誓绝无起诉书所载行为,必以坚定信念为捍卫清白努力。
蔡男被女法官指控去年11月以同事聚餐为由约她到竹子湖路餐厅,事后将车开到偏僻的产业道路,在车内对其揉肩并强摸私处,另蔡在2007年时将1名女书记官载到北投山区强行舔胸,还将头埋在对方双腿间,经被害人极力抵抗才作罢,检察官依强制猥亵罪起诉蔡男。
蔡男与委任律师丁昱仁针对本案发出声明如下:
1、检察官办案早已预设起诉立场,对他所提出或请求调查之证据未予调查或采纳,侦讯过程徒具形式,率然采信被害人单方片面说词,且依实体不正确、程序不合法甚至组织有瑕疵之性平会调查报告为论据,有失检察官对于被告有利或不利证据一律注意之客观性义务,诚感遗憾。
2、关于2007年事件,他郑重否认有起诉书所述行为,且多年前早已由司法院、政风室详尽调查,并无成立刑法相关犯罪之情事,惟竟于长达16年后之今日,于证据资料、证人记忆均相对难以调查确认下,起诉书遽以捕风捉影方式,耸动描述无中生有之案情。
3、关于去年事件,他人亦郑重否认。本案起因他多次听闻外界传述有关该名女法官职务上不当言行或私德问题,他基于善意劝导,但对方心生不满,提出不实指控。尤其女法官信誓旦旦提出之案发时间、地点、过程等,竟因他在调查过程中提出有力反证及质疑后,即完全翻异前词,其所述有何可信,性平会及检察官均视而不见,未予细究迳率然采信。
4、他已整理并提出相关有利事证,并将声请法院调查证据,待事证查明后,相信即能还原真相。本案自今年6月起迄今已使他声誉、职务、家庭及精神遭受巨大影响,他再次重申并可对天发誓,绝无起诉书所载行为,必以坚定信念为捍卫清白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