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载女同学出游遭控「四次猥亵」 因女方「这行为」获不起诉

士林地检署外观。(资料照)

新北市沈姓男子,去年12月与国小就相识的女同学出游,却遭女同学指控在车内猥亵4次,但沈姓男子反驳,没有对女同学逾矩,士林地检署日前侦结,认为女同学若遇到沈男不礼貌行为,竟又持续与沈男相约出游,与一般常情有违,并以女同学单一指诉为由,对沈男处分不起诉。

沈姓男子被控去年12月16、25日晚间驾车载着女同学外出,并北投区路口、新北八里渡船头附近,强吻又抚摸女同学的肚子,又在1月、2月间,驾车载女同学到山区产业道路旁,强吻并拉住女同学左手触摸他的生殖器。

处分书指出,沈男辩称两人互有好感,互动也很频繁,两人约出去共7次,有时候是女同学主动邀约没有强制猥亵行为。

检察官考量,根据女同学提出的LINE对话纪录,并未有提及自己遭猥亵的内容,而且自从第一次案发后,女同学仍持续与沈男相约出游,与一般常情不符,难以认定有强制猥亵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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