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观点-美国环境贸易法案来势汹汹

美国国会正审议四个与碳边界调整相关的环境贸易法案,对以输美贸易为主企业的冲击,恐比CBAM更具杀伤力。图/freepik

在某餐会中,一群企业家讨论无法在台湾碳交易平台购买可以与欧盟「碳边境机制调整」(CBAM)碳税进行「碳抵换」的问题时,一位企业家轻声问坐在他旁边的我,输美企业是否就少一点风险?顿时,笔者真有点吃惊,心想,美国国会正审议四个与碳边界调整相关的环境贸易法案,对以输美贸易为主及属于美国中下游产业链企业的冲击,恐比CBAM更具杀伤力。但是,这些企业目前对来势汹汹的美国环境贸易法案似乎半知半解,更不用说要规划因应策略,因此撰文简介美国四个环境贸易法案,及对我国企业的影响,供大家参考。

■美相关法案,杀伤力不输欧盟的CBAM

根据世界资源研究所(World Resources Institute)研究及归纳,美国国会于2023年受理四项与碳边界调整相关的环境贸易法案草案:证明法(Prove It Act),外人污染费法(Foreign Pollution Fee Act),清洁竞争法(Clean Competition Act, CCA),市场选择法(Market Choice Act, MCA)所涉之相关产品范围,包含钢铁及其相关产品、太阳能光电模组及面板、半导体制造等。而台湾于2021及2022年,皆列为美国第八大进口市场,且主要归功于输入电脑相关产品、积体电路等货品。可推论对台湾与半导体有关的中下游产业链企业会有冲击,尤其是直接针对半导体制造业及制程中使用化石燃料的诸多产业之MCA,以征收进口业者碳税及联邦补贴美国企业方式刺激半导体供应链重新回到美国,因此,值得台湾半导体产业链业者关注MCA的冲击。

欧、美提出碳边界调整政策可服务于多种目的,除减少排放、防止碳外泄,还有刺激其国内工业和外包制造业就业机会等贸易竞争目的。

CBAM计算碳费的产品排放量公式为:单位产品之碳含量×进口产品数量。此公式看似简单,但提交「单位产品之碳含量」之前置作业相当繁杂,例如:螺丝制造业者除了要申报生产螺丝的碳排量,还要跟上游厂商取得原物料(如盘元)的碳含量。企业将产品进口到欧盟的时候,需申报相关产品的碳排放量,并购买碳凭证方可将产品进口。2026年CBAM正式实施后,依法规,业者可举证后扣除在第三国已支付的相关碳费。输欧企业可关注我国预计于2024年课征的碳费未来如何与CBAM进行抵扣的细节。

■美将环境议题整合为贸易竞争政策

不同于CBAM的防制碳泄漏及可与强制减碳机制进行抵扣的机制,美国研议的四个环境贸易法案,最终目的是以国内法规范美国企业与其合作伙伴,共同制定符合美国减低碳排放、使用清洁能源政策的特殊贸易规则。以CCA为例,设定的逻辑是以美国财政部根据美国企业生产的产品平均碳含量为基准线,对碳含量超过基准线的进口产品和美国产品均征收碳费。在2024年和2025年,先适用于能源密集型的原料,从2026年起,产品范围会开始往下游延伸,如果进口的加工产品中,含有碳税课征对象原料一定标准的碳含量,也要被征收碳费,且碳含量标准还会阶段性减少。所以,我国企业若不进行减碳转型,在国内缴碳费,输到美国的产品超过碳排标准时,还要被课碳费。

此外,美国MCA拟取消现有的汽油、柴油、商用喷射燃料以每加仑课征燃油税的税制,转而对使用这类化石燃料之进口商品课征每吨碳排放征收35美元的税,再将税收设立信托基金,用于基础设施资金、低收入家庭的能源援助、能源转型援助、气候适应和先进能源研发,且有向出口商品的美国生产商提供退税的机制。MCA在课征边境调整碳税的同时,更为美国生产商创造竞争环境,显见其将环境议题整合为贸易竞争政策的企图。

台湾企业因应CBAM及美国环境贸易竞争政策的策略无他,就是扎扎实实践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而第一步,应采取能被取得国际认证单位认可的碳排放量,据以核算合理的碳税,也才能规划适合组织营运及有绩效的减排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