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胎便」未及时剖腹…新生儿亡判赔1400万 名医怒:真的太扯
▲一起新生儿死亡案,医院及医师民事判决赔1400多万元,医界认为事件难咎责于医师,担心引起医界恐慌。(示意图/Pexels)
图文/CTWANT
台中1名孕妇2019年住院待产,医生催生时发现羊水有胎便,未及时执行剖腹产,经使用真空吸引器未果才进行剖腹手术,导致新生儿出生休克、急救后死亡,气得家属提出告诉。虽然医生、医院刑事部分获不起诉,但民事法庭审理后认定有医疗疏失,判处医生与院方应赔偿共1400余万元,引发医界反弹。
根据判决书,原告自民国108年4月23日起于被告医院因怀孕就诊并定期追踪检查,由王姓医师负责诊疗。嗣女方于108年6月27日为进行分娩入院,医师于同年月28日上午8时35分许催生时,已发现选择自然产方式之孕妇之羊水有胎便,竟疏未注意胎儿有因吸入胎便而引发窒息之可能,未采取妥适之医疗处置,犹以自然产方式,经使用真空吸引器未果,于同日9时50分方诊断产程迟滞,迟至10时25分许始进行剖腹产手术,致胎儿经剖腹产出后,即因使用真空吸引器失当,造成帽状腱膜下出血引发出血性休克、呼吸衰竭等症不治死亡,认为医生有疏失,要求赔偿1609余万元。
台中地院审酌,医生发现羊水内有胎便出现,仍以自然产方式并使用真空吸引器催生,致胎儿出生时有帽状腱膜下出血,无任何证据显示医生使用真空吸引器符合当时医疗水准,自难认其使用真空吸引器过程已善尽医疗上必要之注意且未逾越合理临床专业裁量,依举证责任转换之原则,应认医生具有过失,判处他及院方应赔偿共1400余万元。
对此,胸腔科名医苏一峰在脸书直言,「这判决真的太扯了,刑事不起诉民事还赔一千多万,难怪没有人要走救人科别!在台湾救人成功拿不到一万,失败赔一千多万,这就是健保。赔偿金根本乱算,薪资不到5万却假设扶养费给7万,不吃不喝还借钱2万拿给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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