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胎便無立即剖腹產判醫療過失 醫學會盼重審視
近期一起新生儿死亡案件,医院及医师民事判决赔新台币1400多万元。医学会发声明盼重新审视,认为事件难咎责于医师,看到胎便就剖腹产非医疗常规,这起憾事应回归生产事故救济精神。
台中地方法院近期一起民事判决,引起妇产科界热议。原告夫妻主张,接生医师已发现选自然产的女方羊水有胎便,未采取妥适医疗措施,新生儿出生已休克,当天送另家医院急救仍死亡;法院认为,医师发现有胎便仍以自然产有医疗过失,医师与医院判赔1400万4700元。
台湾是亚洲第1个立法实施生产事故救济国家,更是全球少数涵盖所有生产事故的不责难救济制度,制度上路确实促进医病关系改善、减少司法诉讼、改善执业环境、吸引年轻医师回流。妇产科医师担心,民众看到有上千万赔偿存在,未来不必要诉讼会增加,「以后怕没人敢接生」。
台湾妇产科医学会今天发布声明,反对「有胎便若无立即剖腹产为医疗过失」见解及「新生儿死亡判决案例赔偿金额新的计算方式」,担忧引发医界恐慌。台湾妇产科医学会秘书长黄建霈告诉中央社记者,目前健保给付剖腹产的适应症共有20项,并无生产过程发现胎便。
「意思就是国家不赞成这样做」,黄建霈说,约有2成自然产孕妇产程有胎便,95%以上并无不良影响,大部分仍可经阴道生产。这确实是危险征兆,通常须有其他状况合并出现,如心跳下降、胎儿窘迫等,才会须执行剖腹产,以有胎便未进行剖腹产为疏失理由,显有失当。
黄建霈表示,一旦判例成立,未来妇产科医师可能为了自保,只要看到胎便,恐不管是否出现其他适应症,就通通执行剖腹产,「剖腹产不是没有风险」;胎便吸入造成新生儿缺氧比例约1%,生产都有风险,若判例成立,未来类似事件的民众可能不再寻求生产事故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