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腹产手术刀竟割伤胎儿脸...留一道2.5公分伤口 医师赔65万
▲医师帮妇人剖腹产时,竟割伤新生儿右脸颊。(图/达志/示意图)
一名杨姓妇产科医师去年帮高姓产妇进行剖腹产时,不慎割伤新生儿的右脸颊,造成一道约长约2.5公分的伤口!高妇和丈夫发现孩子「破相」,立刻提出业务过失伤害告诉。
检警调查发现,杨姓妇产科医师当天执行手术时,应该注意避免危害胎儿健康安全,却未注意就导致胎儿的右脸颊被划了一道长约2.5公分、深约0.2公分的伤口,所幸缝合后,孩子没有大碍有无生命危险。
但高姓妇人和丈夫不忍孩子受伤,控告医师过失伤害,但因双方后来经过调解,并以65万元达成和解,高妇因此撤回告诉,桃园地检署也予以杨姓医师不起诉处分。依据刑法284条第1项规定,因过失伤害人者,处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罚金,致重伤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罚金。
另外,从事业务之人,因业务上之过失伤害人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罚金,致重伤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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