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認定「真愛」 他恐面臨誣告
张姓男子藉自首「假结婚」想阻止陆籍妻子入境台湾,法院最终认为二人是「真爱」,判张男无罪,却害张妻被通缉。示意图/Ingimage
曾任检察官的律师范家振指出,所谓结婚真意,实务上要看双方有无同住、共同生活,了解彼此家庭背景,若只能形式回答,无生活照片、出游、甚至发生过性行为等状况,就可能被认为不具结婚「真意」,认定为假结婚。
依户籍法规定,「户籍登记事项自始不存在或自始无效时,应为撤销之登记」,换言之,若双方经法院判决为「假结婚」,因婚姻自始无效,不用上法院诉离,就能由户政机关撤销登记。
张男自首时主张妻子八年前来台依亲后就失联,但法官依据受家暴纪录,认为两人有共同生活事实,认定应有结婚真意。
张男一审被认定与妻子是「真结婚」,无法依户籍法请户政机关撤销结婚登记,妻子仍可入境,两人婚姻关系仍在,张男若要离婚,应循民事诉讼诉离;张在自首前,以妻子企图杀人、下落不明等理由,向法院递状诉离,案件审理中。
范家振说,过去收到假结婚自首案件,多半是人头配偶年纪大了,怕引起麻烦及后遗症,张男案例较为罕见;不过即便「假结婚」部分无罪,但诬告、伪证等罪仍可能成立,预料判决确定后,法官应会针对诬告部分另告发由检察官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