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集团首脑自称「蝙蝠侠」 派车手盗领25万
▲辜姓男子被控协助「蝙蝠侠」盗领诈骗所得25万多元,被判刑7个月。(图/达志示意图)
台北市一辜姓男子被控协助外号「蝙蝠侠」的男子,盗领诈骗所得25万多元,并自所得中抽取1.5%至2%作为自己的报酬。辜男供称,他从未与「蝙蝠侠」见过面,都是靠微信与「蝙蝠侠」联络,指示他到特定地点拿提款卡,再找ATM提领指定款项。法官考量辜男有悔意,愿意赔偿,且取得被害人原谅,因此判决7个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罚金。
根据判决,辜男平日摆摊做生意,育有1小孩,每月收入2万多元仅能勉强维持生活。2018年3月间,辜男透过微信取得「蝙蝠侠」的指示,到一公共男厕内寻找烟盒,找到后拿走里面的提款卡,再依照「蝙蝠侠」传来的提款卡帐号、密码,前往银行或超商的ATM领取指定金额款项。
辜男一天内提领12次,每次金额1万至3万元不等,一共提领25万多元,抽掉1.5%至2%的金额做为自己的报酬后,将24万多元放在「蝙蝠侠」指定的,新北市新店星巴克及麦当劳的厕所内。直到4名被害人其中1人发现受骗,全案因此曝光,新店分局循线将辜男逮捕到案,并依诈欺等罪送办。
辜男坦承接受指示领取款项,但强调从没见过「蝙蝠侠」。法官考量,其中1名被害人的帐户内,原本被诈骗金额突然汇回,也表示愿意原谅辜男,而辜男认罪,且与另外3名被害人达成和解,并进行清偿,判决4件诈欺罪各处有期徒刑2个月,合并应执行期7个月,得易科罚金每日以1000元折算,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