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拉霸机、摇摇马 钓虾场要缴娱乐税

税务局指出,经营钓鱼、钓虾场、游泳池及水疗(SPA)场所,因为非属娱乐税法第2条第1项第6款规定的「其他提供娱乐设施供人娱乐」范围,因此免课征娱乐税。

不过,如在上述场所放置拉霸机、弹珠台等电子游戏机,或者具娱乐性质的选物贩卖机、投币式电动摇摇马等,因提供娱乐设施供人娱乐,属于娱乐税课征范围,依规定按每台每月查定营业额标准计征娱乐税。

税务局指出,提供娱乐设施供人娱乐的店家,应该要在开业、迁移、改业、变更、改组、合并、转让及歇业前,办理登记及代征报缴娱乐税手续,否则一经查获,将被依娱乐税法第12条,处以1万5千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锾。

另外,依娱乐税法规定,娱乐税代征人不为代征或短征、短报、匿报娱乐税者,除追缴外,按应纳税额处5倍至10倍罚锾,并得停止其营业,如果代征人同时触犯娱乐税法第12条规定及第14条规定时,应择一从重裁处。

例如,金小姐新开了一家卡啦OK店,但开幕于2个月,一直没有去办娱乐业登记及代征报缴娱乐税手续,警察查访时发现未办登记,于是函请地方税稽征机关查处。

最后,金小姐除了要补缴6,000元娱乐税,也因同时违反娱乐税法第7条及第9条规定。依「税务违章案件裁罚金额或倍数参考表」,经查获未办登记及代征手续者,处行为罚1万5,000元罚锾。

另依「税务违章案件减免处罚标准」规定,不为代征或短征、短报、匿报娱乐税者,应纳税额逾3,000元至6,000元,按应纳税额处3倍的漏税罚,最后从重裁处金小姐1万8,000元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