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核神主牌請送回綠神龕

民进党坚持「非核家园」已经30、40年以上,几乎已是民进党与支持者的共同价值与信仰。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赖清德总统日前宣布要在总统府内成立气候变迁委员会,并纳入核电厂延役议题讨论,令笔者百感交集。

自一九九四年林义雄反核绝食起,民进党便奉非核家园为神主牌(另一神主牌则为台独,两者列入党纲)。两千年陈水扁执政推动「非核家园」;二○一六年民进党重返执政后,非核家园卷土重来,俨然为执政圭臬。

非核固有其理想,然而,二○一八年人民以五十八%压倒性多数,公投通过废除二○一七年制定之《电业法》第九十五条「核能发电设备应于二○二五年前全部停止运转」,昭告对非核家园不满。

行政院长卓荣泰却在六月十一日重申「政府迈向非核家园的政策没有改变」,并持环境基本法第廿三条「政府应订定计划,逐步达成非核家园目标」作挡箭牌,公然漠视二○一八年公投结果,显示政府在能源政策有法不依,已然治理失序。

一、请依公投结果修法正视民意支持净零反对非核。公投是人民直接参与国家大政方针的神圣权利,其直接民主理应高于代议民主之法律。然而公投迄今逾五年,二○○二年制定之《环境基本法》第廿三条仍存,未依二○一八年公投结果修法更正,孰为立法也是行政怠惰。

且二○二○年将《温室气体减量及管理法》修正为《气候变迁因应法》时,民进党多数之国会明知二○一八年的公投结果,却未将第五条「逐步落实非核家园愿景」文字一并修正,如今更放任核二厂、核三厂一号机等相继除役。凡此种种体现民进党将党意凌驾民意的违法作风。

据报,国民党已提案修正《气候变迁因应法》第五条,将「非核家园」改为「净零排碳」,值得期待,另外期望《环境基本法》第廿三条亦应修正。

且《核子反应器设施运转执照申请审核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核电厂须在除役前五年申请延役,若墨守成规将使核电延役沦为空谈,故立法院亦应赶于七月底核三厂一号机停止运转前,修正其母法《核子反应器设施管制法》,参考美国未针对延役设时限,并在许可延役前得继续运转以免能源陷入空窗期,并认真考虑核一及核二厂恢复运转。

二、非核蒙蔽了双眼 政府治理务必科学理性

在非核神主牌下,燃料成本大幅上涨,导致台电与中油年年巨额亏损,悖离公司治理常理,更显政府监督失灵。

更甚者,台电六月廿日竟与麦寮燃煤电厂展延合约,无疑「请鬼拿药单」,舍净零排碳的核电,却纵容高污染、高碳排燃煤,予人漠视民意感更甚,遑论达减碳目标;明年第三天然气接收站(三接)将启用,燃气高排碳加剧暖化,亦将破坏藻礁生态,祸不单行。

国际原子能总署署长葛罗西六月十三日言若无核能,不可能二○五○净零;然台湾仍故步自封,不愿面对核能为科学证实的减碳要角,宛如急惊风碰上慢郎中。

基上,总统与行政院长应将非核家园请回民进党自家神龛!若执意走向不理性非核之路,当地球容不下人类时,再多后悔也来不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