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立法指定南海航道 陆专家:侵害他国航行权利

菲立法指定南海航道挑事?陆专家揭菲固化非法权利主张图谋。(示意图:shutterstock/达志)

大陆《环球时报》9日引述香港英文《南华早报》8日报导,菲律宾参议院议长埃斯库德罗近日向媒体表示,菲律宾「群岛海上航道法案」以及「海洋区域法案」已获菲国会批准,只待菲总统小马可仕签署即可生效成法。报导称,相关法案将「直接挑战中国在南海的主权和主张」。中国大陆国际专家认为,这些法案违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中国在内的其他国家没有约束力。

埃斯库德罗接受《南华早报》「本周亚洲」栏目采访时表示,菲方将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将相关法案递交联合国。他称,最终版本不会处罚违规行为,也不会对使用航线的外国船只收取费用。相关执法工作将由菲律宾海岸巡防队负责,此举是为了避免「激起战争情绪」、加剧与中国的紧张关系。菲律宾驻土耳其大使本苏尔托在接受「本周亚洲」采访时声称,如果没有指定航道,其他国家就可以自由航行并「在菲律宾群岛间水域任何地方行使通行权」,这为外国船只在这些水域「不受管制的航行活动」创造机会。

《南华早报》报导,菲方新法案旨在「通过将外国船只和飞机限制在指定的群岛航道内」,限制上述活动。菲方法案规定3条初始航道,菲律宾总统有权调整航道数量。该法案声称遵循《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允许外国商船和军舰在启动应答器情况下享有「无害通行权」,还规定「外国核动力船舶和载有危险或有毒物质的船舶也可以通过,但必须携带文件并遵守预防措施」。报导称,目前尚不清楚小马可仕是否会在本周出席在寮国举行的东协峰会及系列会议之前签署这两项法案。

《环球时报》报导,中国南海研究院海洋法律与政策研究所副所长丁铎表示,菲「海洋区域法案」实质是对菲非法领土主张的一种包装。把中国南沙群岛部分岛礁和黄岩岛包括在规定范围内。这不仅违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更是违背《联合国宪章》,也违反相关国际法。菲方「强推」海区法反映出菲律宾借用非法的国内法,固化其非法权利主张的图谋。

丁铎指出,相关法案指定的群岛航道没有国际公认的菲律宾群岛水域内常用的国际航道,这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53条规定不符。菲方相关法案限制了其他国家的航行自由以及正当的航行权利,其实质是用国内法超越国际法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授权范围。「此外,航道法指定的海域,距离美国在菲军事基地较近,不排除菲律宾和美国相互勾连藉相关法案监控过往船只,威胁各国的航行安全,此举严重违背国际法精神。」丁铎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