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不成 少女遭恶男砍5刀双脚瘫痪

台中分院。(图/本报资料照)

记者陈玉/台中报导

黄姓男子前年认识15岁女高中生并交往,黄男偷拍2人性爱画面女方提分手,黄男竟用性爱画面要胁。去年9月,黄男要求复合不成,持西瓜刀砍杀女方5刀,其中一刀砍断坐骨神经,导致双脚瘫痪。一审仅判刑9年与5月徒刑检察官与黄男皆上诉二审,台中高分院认为黄男对未成年少女下手,且小芳伤势相当严重,一审量刑太轻,改判徒刑10年4月,可再上诉。

判决书指出,曾因性侵判刑3年6月入狱的黄男,2016年3月结识就读高中夜间部的15岁女学生,1周内性侵女方得逞,但女方没报警反而成为黄男女友。2017年5月,黄男用手机拍下2人性交过程、女方裸照等画面,同年9月,女方提分手,黄男私讯性爱画面给女方,女方大怒「为何偷拍我」,黄男竟嚣张回答「我爽啊」。

黄男向女方要求复合被拒,2017年9月14日,携带西瓜刀在女方住处旁埋伏,砍杀骑机车上班的女方5刀,每刀深达10公分以上,其中一刀更砍断背部坐骨神经,造成双脚瘫痪,仅能用助行器缓慢行走。黄男后向警方自首,台中地院一审依与未满16岁少女性交罪与杀人未遂罪,判处徒刑9年,妨害秘密罪则判处徒刑5月,可易科罚金15万元。

检察官认为量刑太轻而上诉二审,黄男也上诉二审,宣称不知道女方未满16岁,强调当时是女方用言语激怒,自己一时激动才拿刀出来,但砍杀的并不是要害部位,否认取女方性命

台中高分院认为,女方每处刀伤达10公分以上,可见黄男杀人之意明显,女方左脚更被砍到肌力全失,神经受损,伤势相当严重,一审量刑9年与5月显然太轻,撤销改判,依与未满16岁少女性交罪、杀人未遂罪与妨害秘密罪判刑10年4月,可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