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3-2期突冒新规 业者跳脚

风电3-2期单一风场上限为900MW,可额外提出增加100MW。上周五却多出附带条件。图/本报资料照片

风电3-2期新增规则

经济部能源署上周抛出风电3-2期选商新规则,针对想额外争取增加100MW设置容量,需与二家以上集团签署购电合约意向书,且在行政契约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签署企业购售电合约(CPPA)。对此,开发商表示,这是牵一发动全身难以接受,建议「二家以上集团」定义应放宽弹性,像工总为中小企业出面筹组绿电团购平台,或企业集团辖下的供应链应都采认。

风电3-2期单一风场上限为900MW,可额外提出增加100MW。上周五却多出附带条件。知情人士表示,经济部希望多拿案场的开发商,不要只卖绿电给台积电,留一些给别家企业购买,要求和台积电以外绿电买主签约。据开发商透露,和二家以上企业集团签意向书(loi)大家没意见,通常非一家集团就能吃下100MW容量,但要有子公司团购概念。

业者认为,二家以上集团定义要有弹性,供应链或工总团购平台要能纳入定义。要签CPPA一定要银行同意能cover成本及利润,银行也会做尽职调查(DD),能源署不宜硬性规定行政契约签完后半年一定要签署CPPA。

开发商认为,为了额外这100MW,搞成牵一发动全身,谁会有兴趣再去争取?CPPA签署之后才能取得银行专案融资没有错,政府不希望业者延宕也可以理解,但业者认为,要签CPPA前提是开发商对开发成本要有清楚掌握,内部投报率可以算得过,反推回去才知每度电要卖多少,有很多开发商就在这个过程中「卡死」,政府以自己理解方式,限制签署CPPA时程,是「强人所难」。

「经济部若硬干,3-2期恐选出一些做不到并网时程的业者。」开发商担忧,届时业者以各种理由强迫国产化基础设施进口,或以各种情境延宕风场并网时程。

业者说,国际上兴建离岸风场成本已爆涨,即使台湾有国产化成本,会贵上加贵,但不做国产化,每度售电成本也不可能很低。据了解,金属工业中心等智库向电电公会等绿电买家,说明国际成本骤涨情势,以2027年并网沨妙风场为例,其开发成本已比彰芳西岛高出逾3成、接近4成。

有的业者坦言,计算3-2期投报率不到4%,绿电买家要求每度售电低于5元,实在很困难,势必亏损且无法取得银行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