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特定工厂屋顶种电 中市经发局:预估装置容量140MW六都第一

台中市府辅导特定工厂屋顶种电,预估装置容量140MW六都第一。(台中市政府提供)

台中新社光国公司厂房。(台中市政府提供)

台中市配合中央政策「全面纳管、就地辅导」,力推既有低污染未登记工厂申请特定工厂并辅导办理用地变更。市府经发局指出,预估至2032年3月19日申请期限前,推估有1千家以土地使用面积1200坪工厂屋顶装置太阳能光电,可装设容量约140MW(百万瓦),相当中火2部气涡轮机组或14座离岸风电装置容量,装置容量六都第一。

经发局长张峰源说,台中市辖内已取得特定工厂登记突破1700家,符合经济部今年6月21日订定「特定工厂申请变更编定为特定目的事业用地审查办法」申请条件者计865家,已全数通知业者于2032年3月19日前向「台中市政府特定工厂登记单一窗口」提送用地计划。

经发局说,目前法规规定位于非都市土地、面积未达5公顷特定工厂业者,才能申请用地变更,因农地变更至合法地目牵涉到土地变更,经济部要求业者必须投入屋顶太阳光电,装置发电设施面积以不低于屋顶水平投影面积50%为原则;如因馈线及日照不足、建物结构特殊等,可出具证明免予设置屋顶太阳光电。

市府将配合中央政策推动特定工厂屋顶种电,预估至2032年申请期限前,辖内将有2千家特定工厂申请特定目的事业用地变更,可装设容量约140MW,带动相关业者投资太阳能光电约84亿元,预估每年发电量1.78亿度,厂商每年至少约6.9亿元售电收益,预估每年CO2减量9.4万吨,提供4万8千户民生用电,为绿能发展及环保尽分心力。

经发局强调,为解决农地工厂问题,经济部自去年3月20日实施特定工厂登记制度,于今年6月21日发布「特定工厂申请特定目的事业用地变更办法」,成为未登记工厂转型合法化依据。截至今年8月20日止,受理特定工厂登记计4775件,核准特定工厂及纳管案件达3589件,数量居全国第一。工厂多数位于神冈、大雅、乌日等区,从事机械设备制造业、金属制品制造业及塑胶制品制造业等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