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纳管就地辅导 中市特登工厂辅导量全国之冠
台中市政府经发局配合推动「特定工厂登记」制度,朝「全面纳管、就地辅导」目标迈进。(台中市政府提供)
新修正「工厂管理辅导法」去年3月20日正式施行,台中市政府经发局配合推动「特定工厂登记」制度,朝「全面纳管、就地辅导」目标迈进。经发局指出,新修正工辅法辅导对象,以2016年5月19日以前既有的未登记工厂为主;呼吁业者勿随意扩建,违者将依法停止供电、供水及拆除。
经发局说,新修正的「工厂管理辅导法」针对2016年5月19日以前,既有未登记工厂进行辅导;如属2016年5月20日以后新增的未登记工厂,经查获属实,市府相关机关将严正查处,依法停止供电、供水及拆除,请业者切勿心存侥幸。
经发局指出,经济部已下达台电、台水公司,民众若要在农业用地申请接水、接电,应出具各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核可文件,没有核可文件者,台水及台电公司需拒绝受理供水、供电申请,不再有农业空地只要出具土地所有权状,即可预为违章工厂申请水电情事发生,借此做好源头管理,杜绝违规转供乱象。
经发局也率全国之先于「青年创业及中小企业贷款要点」新增「工厂改善准备金」贷款项目;争取1.9%低率贷款,协助减轻业者财务负担,顺利取得「特定工厂登记」资格。截至今年1月底,累计受理案件达3860件,特定工厂登记及纳管通过件数超过2600件,居全国之冠。
经发局强调,2016年5月19日以前既有「非属低污染」未登记工厂,则应于今年3月19日前向「台中市政府特定工厂登记单一窗口」提出转型、迁厂或关厂计划申请核定辅导期限,核定的辅导期限内也不受工厂未登记、土地及建筑物相关罚则;呼吁业者尽速提送申请,若超过申请期限,将依工辅法第28条规定停止供电供水及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