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辅导法上路 南市成立单一窗口管理
为因应工厂辅导法实行上路,台南市经发局成立单一窗口管理。(台南市经发局提供/刘秀芬台南传真)
为因应工厂辅导法实行上路,台南市经发局成立单一窗口,在「全面纳管、就地辅导」原则下,采取既有低污染未登记工厂纳管、临时工厂换特定工厂、既有中高污染辅导转型、迁厂或关厂、新增工厂停止供水、供电及拆除等分级分类管理方式,有效的管理及改善台南市未登记工厂。
经发局长陈凯凌说,因应工厂辅导法施行,市府相关单位亦成立联审小组协助未登记工厂业者配合政府政策,依环保、消防、公安、水利等法规完成改善,同时预计于4月初成立辅导团,办理15场说明会,协助未登记工厂及临时登记工厂业者申请纳管或特定工厂登记。
经发局表示,业者申请纳管须同时满足下列3项基本条件,方能申请纳管。1.2106年5月19日前已从事物品制造、加工,且申请时仍持续中。2.属经济部公告之低污染事业范围内产业。3.为非属公告不宜设立工厂地区。
申请纳管受理时间在施行之日起2年内,3年内提送改善计划,如厂商对特定工厂登记申请有相关问题,可拨打台南市特定工厂登记咨询专线06-6370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