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够检举魔人!6天吃40张罚单 网提「劝导取代开单」被赞爆

▲有民众建议情节轻微的交通违规应以劝导取代开单。(图/记者季相儒摄)

生活中心综合报导

有民众日前在国发会「公共政策网路参与平台」提案,建议「交通开罚应修法回归执法单位取缔,经民众举发者应采劝导通知,非迳行开罚」,以终结检举乱象。提案一出,短短2天内就获得超过5000人附议成案,而相关部门预计在107年1月7日前正式回复。

根据《TVBS》报导,桃园一位民众将车违停在自家门口,但因为检举达人每2小时就搜证一次,短短6天内就吃上40张罚单,让他相当无奈。有鉴于类似的事件层出不穷,有民众在公共政策平台提案,建议开罚取缔回归执法单位,若违规情节轻微,劝导即可,这样不仅可以减少民怨诉讼纠纷,也能降低执法单位无谓的资源耗费。

▲提案一出,立刻突破5000人附议门槛,顺利成案。(图/公共政策平台)

提案者表示,许多检举达人在道路或巷弄内拚命搜寻违规车辆,以照相或录影形式举发用路人违规事项结果造成执法单位须拚命寄发罚单、大量判定违规与否。「殊不知检举人本身在检举时采证过程中,是否自行违反交通道路相关管理条例规范,反而造成更大的交通安全影响。」

提案者建议,如果经民众举发的违规不影响该路段交通安全或通畅,执法单位可以不需要经过严密判定,直接寄发违规劝导通知,警惕违规用路人,还能以此统计路段违规次数的多寡,提高部分路段的巡逻频率,只针对影响道路安全的民众开罚。

▲提案者指出,提高违规路段的巡逻强度,可以让该路段交通更加顺畅。(图/记者季相儒摄)

提案者指出,如此一来,不仅可以降低执法单位的资源浪费,减少不必要民怨跟诉讼纠纷,而且经科学统计与评估,适当地选择交管或巡逻违规频率高的路段,还能有效提高道路的通畅度。

对此,交通部回应,根据《违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统一裁罚基准及处理细则》第12条规定,已规范未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且情节轻微者,可以劝导代替开罚,目前已将提案发函警政署,举凡民众检举的交通违规案件都适用该行政法,但是否符合轻微劝导要件仍要由警察机关认定。

至于是否寄送劝导单以及提案相关细节是否可行,内政部警政署预计在107年1月7日对外正式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