亏大了!买28车位想出租赚钱 法院判不准
新庄一位陈先生买下一栋社区大楼一楼店面,又加购30个停车格,以为可以出租赚钱,但后来和管委会打官司败诉,除了已经出售的2个停车格,其他的28个车位限定只能租给住户,不能外租。理由是法官认定陈的车位属约定专用车位,必须遵守公寓大厦管理条例,不能外租影响大楼住户的出入安全。
买房子没有买到停车位,通常会让开车通勤族伤透脑筋,不过新庄一位陈先生,买下大楼的一楼店面,还加买了30个机械停车位,想借此出租赚钱,却被管委会告上法院,判决所有停车位不能够外租。卖停车格房仲业者王先生指出,陈先生现在觉得很不合理的是,为什么大楼开会针对他,买了却不能够租给别人。
陈先生想将剩余的停车位外租,遭到大楼住户反对,除了2个租给大楼住户,另外26个如果不能外租真是亏大了,但其实停车格分成法定、奖励和增设三种类型。奖励和增设停车位分专有和约定专用,如果是约定专用就不得出售给大楼以外人士,出租的话还得要依照公寓大厦管理条例,法官认定陈先生买的车位属于此类,认为必须和大楼取得共识,否则不得外租。
房仲业者谢先生认为,之前原本屋主也有同样问题,可能是房仲业者没有讲清楚。由于陈先生买的停车格,和大楼住户自用的停车格,都使用相同出入口和电梯,怕影响住户出入安全,管委会才决议不允许外租,当地一个机械停车位,行情价约60万元,陈花大笔钱买了店面和30个停车格,现在反落得有26个停车位租不出去的窘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