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及麻醉事故」纠纷 最高可获80万元补助

卫福部将从10月1日起试办「手术麻醉事故补偿办法」,希望减少医疗纠纷事故产生。(图/示意图达志影像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医疗纠纷鉴定案件中,手术与麻醉事故占了40%之多。卫生福利部长文达20日表示,为了减少因为医病双方官司缠身,也让更多住院医师愿意进入外科、麻醉等高风险科系,因此将从10月1日起,试办「手术及麻醉事故补偿办法」,最高可得到台币80万元救济金,回溯至2014年1月1日生效

由于卫福部曾经试办过怀孕及生育事故,救济死亡及重残孕产妇婴儿办法,相当成功,试办2年下来,从每年约30件的妇产科诉讼案至每年9件,下降了约70%;所以除了持续办理外,现在更新增「手术及麻醉事故」补偿办法,为往后的医疗事故救济制度打下良好基础。

邱文达也指出,占医疗纠纷鉴定案40%的手术及麻醉事故,往年和解金额平均为40至60万元,很少有超过80万元的案例,但诉讼过程中不仅耗费相当多的成本,更经常导致两败俱伤的局面

因此为加强医疗机构风险管理与处理医疗纠纷的能力,只要是参与这项计划的医疗机构发生相关医疗争议事件,经过地方卫生局调解后,双方当场和解或后续和解,医疗机构可向本部申请最高达80万元的部分补助。这项计划将试办2年,直到「医疗纠纷处理及医疗事故补偿法」公布施行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