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动式风场容量 放宽至200MW

能源局指出,参考固定式示范风场建置时程,加上现在法规及配套措施,预估完成选商至完工并网时程,从原本4年增加到6年,提供示范业者充裕时间,因此原先完工并网时间从2026年,调整为最晚2028年。正式选商草案将等2月6日前搜集各方意见后,择日再对外公告。

值得注意的是,过去业者多次呼吁放宽装置容量上限,才能验证浮动式风场可行性,在这次最新公布内容中,移除单一风场50MW的容量天花板,能源局说,考量国际目前以小规模示范风场进行技术验证,并参考国际浮式风场排列方式,调整成单一申请案设置6~12座浮台,依目前可能风机装置容量,相当有90~180MW装置容量,有效验证浮台受风力、波浪、海流等相互影响下的稳定性。

能源局原定将选出两个案场进行示范与验证,最新公告改成获选案场以2案为原则,但可以视情况增加1案,相当最终可能有3风场获得示范风场开发资格,但条件是申请计划必须具体且执行率高,才能获弹性增加开发权。

在审查方面浮动式风场将采技术、财务、国内合作等3大项进行审查,其中技术能力占比达60分,必须要有工作团队执行能力及示范风场执行规划等细节,财务能力占比30分,则有财务健全性与股东资本能力等2项,最后国内合作10分,必须要有产学研合作计划,才能在该项目得分。

会中有开发商反应,浮动式风场位置可能会与现行固定式风场重叠,尤其是区块开发选商的风场位置还未公布,希望经济部早日公告,以利后续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