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崐萁推花東快速公路特別條例 交通部:窒礙難行

立法院交通委员会明天审查国民党立委傅崐萁所提「花东快速公路建设特别条例」草案,交通部报告指出,基于宪政分际,充分尊重行政权完整性,不宜擅为增加预算支出,本条例确有窒碍难行之处,致无法推动。

为促进东西交通建设,改善花东对外交通,国民党立委傅崐萁近日先后提出「花东快速公路建设特别条例」、「环岛高速铁路建设特别条例」、「国道六号东延花莲建设特别条例」等草案,其中环岛高铁、国6东延两案则有立法正副院长韩国瑜、江启臣连署提案,引发讨论。

「花东快速公路建设特别条例」、「环岛高速铁路建设特别条例」、「国道六号东延花莲建设特别条例」等草案,日前均已经立法院会一读,交付委员会审查。立法院交通委员会25日将审查「花东快速公路建设特别条例」草案。

根据交通部送达立法院的书面报告指出,交通部长期以来为努力平衡东、西部区域发展,近年已陆续投入超过新台币2200亿元办理改善花东地区铁、公路交通建设。目前对于东部陆路运输政策,以轨道为主、公路为辅,以公共运输为主、私人运输为辅为目标持续改善。

交通部指出,2019年12月立法院交通委员会通过临时动议,决议重启花东快速公路可行性评估,交通部在2020年10月重启可行性评估,目前已进入期末报告阶段,预计今年8月完成。

交通部表示,计划路线达174公里,路廊行经至少约11个原民部落,亦涉及特定农业区、国际知名的花东纵谷自然景观、都兰山,以及地震带、利吉恶地等地质敏感区域等,相关后续环评作业程序敏感复杂,容易造成与环保团体对立。

交通部指出,未来若经环评审查决议不宜开发,将造成本条例无法执行。另行经原民部落,依据原基法规定,相关开发计划应咨询原民部落同意始得开发。

另外,交通部指出,计划建设规模及经费庞大,目前初估约2555亿元,依宪法规定,立法院对于行政院所提预算案,不得为增加支出的提议,特别条例的立法,恐产生立法权干预行政权的宪政争议。

交通部表示,花东快计划案建议仍宜经专业评估结果后,采个案计划循行政院中长程个案计划审议程序办理,经检讨目前尚无设置特别条例的需求。

交通部指出,草案的实质内容,现阶段已由交通部公路局办理可行性评估研商中,依据目前公共建设推动的评估审议程序,不仅开发过程需兼顾程序正义,亦需确保花东地区环境人文永续发展,故请求立委审慎考量;并能基于宪政分际,充分尊重行政权完整性,不宜擅为增加预算支出,本条例确有窒碍难行之处,致无法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