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旗下公司傳違反稅務徵收管理法 大陸開鍘了

富士康旗下公司富联科技(武汉)有限公司因编造虚假课税依据,违反税务征收管理法等,被大陆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拟罚款2万元人民币。欧新社

据天眼查App 11月21日消息显示,富联科技(武汉)有限公司近日因编造虚假课税依据,违反税务征收管理法等,被大陆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拟罚款2万元(人民币,下同)。

消息指出,该事件的处罚事由称,当事人将部分非直接从事研发人员费用列入研发人员人工费用,加缴扣除。其中,2021年度涉及8人费用88万余元,2022年度涉及15人费用105万余元。依规定,当事人企业所得税超范围加缴扣除的研发费,应调增为应纳税所得额。

此外,从股权全景穿透图指出,富联科技(武汉)有限公司由富联精密电子(郑州)有限公司全资持股,后者为工业富联全资子公司。

此前,大陆官媒环球时报10月22日遭揭露,大陆税务部门对对富士康在广东、江苏等地的重点企业进行税务稽查。另,大陆自然资源部门则对富士康在河南、湖北等地的重点企业用地情况进行现场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