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行会成员:联合国指引规定不能移送政治人物

港府行会成员:联合国指引规定不能移送政治人物。(示意图/东网)

香港警方国安处获法庭批出拘捕令,各悬赏100万港元通缉8名境外人士。资深大律师、行会成员汤家骅今在电台节目表示,国安罪行是「更甚于杀人放火」的严重罪行,不认为警方公布通缉人士的方法高调。他又表示,国安罪行属于政治罪行,根据联合国指引和香港法例规定,政治人物不能移交,但不能排除被通缉人士可能经过香港的友好国家,被当地以行政手段移送回港的可能性。

汤家骅又指,《香港国安法》罪行在海外有法律效力,虽然在外地有执法困难,但不等于疑犯无犯法,市民要分清楚法律效力和执法途径的分别。若市民知道被通缉人士的位置,向警方举报是义务,并非法律责任,因此不存在「知情不报」,就要负上法律责任的情况。

至于被通缉人士的亲友可否给予金钱援助,他表示,香港没有「牵连罪」,加上只要意图不涉及支持「港独」,就不构成违法;媒体方面,只要不是借用平台协助宣扬他们的政治立场,相信正常访问不会有问题。